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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03-26 20:53:01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近日,福建省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该方案围绕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目标,开展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个方面行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到2026年,全面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全方位营造社会关爱氛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障更加有力有效,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分充实。

该方案服务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户籍所在地为农村,父母双方均跨县域(包括出国)外出务工、经商持续3个月以上,或父母其中一方跨县域(包括出国)外出务工、经商3个月以上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合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方案提出了包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进心理健康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强化监护职责落实、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加强监护干预工作等19项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学校要在日常教学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开展自护互助技能训练,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关注重点,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人文关爱和心理辅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教育疏导工作台账,加强学生日常心理健康预警防控。各地民政部门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走访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关爱服务需求,对于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导、协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相关部门可以动员其亲属、邻居以及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一对一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链接社会工作者等开展心理辅导。

方案提到,各地民政部门要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推进实现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加强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要在202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创新转型。盘活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先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方案还指出,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县级教育、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进村(居)活动,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落实“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对司法实践中容易遭受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主动保护,筑牢其安全“防火墙”。

方案提到,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通过座谈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调度,以及征集发布优秀案例。各市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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