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高速执法:科技赋能联合执法 精准打击非法营运
2024-03-29 17:24:2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吴朝楠 记者 李牧晨)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充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3月26日上午,南平高速执法支队六大队迪口中队在京台高速建州服务区 B 区联合高速交警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持续推进“5+N”联合执法模式。 南平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为实现精准打击,行动前,执法员充分依托高速收费部门的车辆通行视频监控系统,对近期辖区内高频通行小客车进行了深入摸排和研判分析,初步锁定了多部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上午11时左右,一辆江淮牌小客车的嫌疑车辆进入了执法员的视野,执法员将该车辆引导至检查区域进行检查。在询问过程中,只见该车辆驾驶员神色慌张、言辞闪烁,执法员立即提高警惕性,让该车驾驶员与乘客分别下车进行询问。 经现场调查,该车为9座小客车,车上运载的5名乘客均是由驾驶员罗某从厦门市区接往南平的,商定的运费为每人240元,其中有2名乘客已通过微信支付,另外3名乘客到目的地后再收取。然而,罗某所驾驶的车辆并未取得营运资质,属于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罗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员当即责令罗某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