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运煤车高速起火,多单位联动迅速处置火情

2024-04-12 17:16:34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魏长飚 薛婷婷 陈天从 记者 叶卢苗艺)4月9日下午,沈海高速厦门收费站往沙厦高速方向的辅道上,一辆满载煤炭的货车突发自燃,各单位发挥“5+N”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坚持分工协作,迅速扑灭火,未引燃车上运载的近30吨煤炭,避免了一场险情。

downloadpng.png

厦门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当天下午3时25分许,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凤南中队当班人员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挂车的右后侧轮胎已冒起熊熊大火,并且火苗已经蔓延至车厢上的篷布,现场已无法通过灭火器进行扑灭。执法人员随即联动高速交警、路勤人员分头行动,一边进行现场安全布控、指挥现场车辆注意谨慎通行,一边引导车辆分流至国道,以减轻现场通行压力。

不到10分钟,多辆消防车先后赶到,消防救援人员利用多把高压水枪压制火势、集中喷淋,迅速将火扑灭。随后,执法人员、养护技术人员对因燃烧导致的沥青路面面层损坏进行勘验,并确认未对桥梁整体构造造成影响。

经了解,火情系因轮胎故障卡住、摩擦过热突发自燃引起的,所幸驾驶员及时将车辆安全地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未危及其他车辆、也未造成人员受伤。最终,车辆在更换已损毁的4个轮胎之后,安全地驶离,现场恢复正常通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