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出台11条措施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

2024-04-23 23:10:00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东南网4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福建省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若干措施》,提出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加快培育福建数据要素市场,助力数字福建高质量发展。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围绕数据“供得出”,提出3条强化数据要素供给措施。汇聚治理卫生医疗、教育科研等公益事业单位数据和交通运输、用水用气等公用企业数据,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纠治机制,拓展公共数据社会化应用,持续向市场主体供给高质量、高价值数据。鼓励政务部门积极参与公共数据治理和开放开发,优先支持数据治理、主题数据库、决策支持等数据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支持省内行业数据服务平台汇集行业内上下游企业数据,围绕重点行业评选一批数据汇集和供给成效显著的行业数据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围绕数据“流得动”,提出6条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措施。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快审机制,制定数据和应用场景快审清单,对市场主体申请清单内数据和应用场景的,简化专家技术评估和审批流程。推动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加快建设“公共数据有偿使用计费系统”,探索征收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使用费,按程序形成定价方案。加强公共数据一级开发主体项目经费保障,提升其市场化运营和服务能力。支持建设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登记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对建成使用已产生实际效益的,按照不超过建设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经审核通过的公共数据开发产品可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上架流通交易。鼓励各地各部门及各相关企业,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采购数据产品或服务。支持市场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登记数据资产,由交易场所依规发放登记凭证。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入表,鼓励银行、保险、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等开展数据资产金融服务。

围绕数据“用得好”,提出2条创新数据要素赋能措施。鼓励各地各部门聚焦金融服务、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省级每年遴选发布不少于50个标杆数据产品和应用服务并宣传推广。培育和引进一批优质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开展数据应用开发、合规认证、资产评估、安全审计、贯标服务、法律咨询等全链条业务,打造数据要素产业生态体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