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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措并举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专家调研建言献策

2024-04-30 11:09:46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编者按: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压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市县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今年2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印发了《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从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持续加大规模种粮扶持、充分挖掘粮油扩种潜力、实施粮油作物提单产促增长行动、切实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加快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培育粮油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粮油作物种业创新、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减损等九个方面出台政策举措,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稳定福建省粮油生产。

东南网4月30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福建省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日前,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文烂教授联合清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郑永福农艺师组织开展了相关调研。

种粮比较效益低、农田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等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种粮比较效益低、政策激励效果差。调研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普遍反映种粮比较效益低,种粮成本不断上涨,粮食生产补贴不足以弥补成本的增加。调研发现,造成粮食生产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人工成本上涨;土地成本增长;农资和服务费用增长。

二是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弱化,粮食生产用工难。福建省山区县普遍是人口净流出,尤其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就业导致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和劳动能力弱化。调研发现,当前农村留下来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年龄多为50、60岁以上。种粮大户普遍反映,近年来粮食生产雇工困难且雇工年龄层偏大生产效率下降,雇工工资也普遍上涨,进一步压缩了粮食生产的利润空间。

三是农田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为切实提高耕地产出能力,福建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但仍有许多田块由于自然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有效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些地块田间小沟渠缺乏或损毁。蓄水池、集雨池等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特殊年份抵抗干旱的能力不足。此外,农田基础设施大部分是政府资金项目投入建成,农民缺乏保护管护意识再加上相关部门管理管护不到位,导致许多农田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难以发挥作用。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研还发现了各类农业灾害的威胁呈上升趋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能力不足、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将粮食种植面积落实落细

针对上述问题,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文烂教授与清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郑永福农艺师提出了如下对策。

他们提出,要确保种粮扶持政策精准落实。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从中央到省市县都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相关政策的效应,需要相关部门在落实粮食安全工作中确保扶持政策得到精准落实。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将粮食种植面积落实落细,确保种粮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到种粮农户和粮食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上,切实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结合福建省山区县耕地地块小、连片化程度地的实际,适当降低规模种粮补贴的起补面积、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政策惠及面,切实减低农民种粮成本和风险,提高种粮效益。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粮食产能区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将种粮大户承包的农田优先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项目范围,实施水、田、路综合改造,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加大抛荒耕地治理力度及山垅田复垦改造力度,改善耕作条件,大力支持抛荒地、山垅田复垦种植粮食作物,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发展绿肥种植,提高耕地地力。

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地流转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纠纷处理、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农地流转合法合规。赋予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集体集中再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积极培育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科技种粮水平。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生产性服务,不断提高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产销衔接和品牌打造,推行订单生产实现水稻生产优质优价。

充实农技推广队伍,开展优质综合服务。加强和充实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队伍,做到科学设岗、专岗专职,确保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稳定发展,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促进知识技能更新。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头季机收再生稻、优质稻示范推广等项目,集中展示一批优质稻、再生稻等高产新优品种。重点示范水稻叠盘暗化育秧、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农业“五新”,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有关部门应及时关注气候变化趋势,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根据突发性重大天气变化和农作物生长发育进程,切实落实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加强水稻“三虫四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强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降低病虫损失。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和引导,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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