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5+N”联动协作,助力破获货物遗撒案

2024-05-06 16:06:41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州高速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员在巡查中发现,沈海高速A2110K路段(往厦门方向,距离宏路收费站1公里处)超车道以及主车道上散落大量涤纶布料,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执法员立即做好现场防护,启动“5+N”联动协作机制,协同福泉高速养护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1.车道上散落大量涤纶布料 张城伟摄.png

车道上散落大量涤纶布料

为尽快查明涉事车辆,执法员迅速与福泉高速养护、路勤中心取得联系,调取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展开调查。在多家单位的共同配合下,经过反复观看比对路面情况,发现一辆小货车在通过该路段时,车上的涤纶布料疑似因未固定牢固而掉落。

2.联合高速收费一起排查嫌疑车辆  张城伟摄.jpg

联合高速收费一起排查嫌疑车辆

随后,执法员又联合收费站利用高速公路门架系统,对比了该车辆通行前后车辆货物的照片,进一步锁定造成货物遗撒的车辆车号,随后通知车主尽快到大队接受调查。

3.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教育 张城伟摄.jpg

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教育

4月29日,当事人秦师傅到大队,在查看了执法员提供的监控录像等证据信息后,他承认了自己的疏忽大意,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据秦师傅回忆,当天他驾驶货车从一家纺织厂装载涤纶布料准备运往另一地,由于时间紧迫,他未对货物进行充分固定便匆匆上路。没想到行驶途中,布料因风力作用而掉落。面对处罚,秦师傅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货物固定,并用篷布覆盖固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大队对秦师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邀请秦师傅到宣教室观看相关纪录片,并依据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安全提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投稿单位:福州高速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张城伟 文/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