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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启动家庭住房“以旧换新”

2024-05-10 08:40:10 作者:苏益纯 萧镇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苏益纯 萧镇平 通讯员 李友力) 5月8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国资委联合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就是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

《方案》明确提出,由国有企业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和漳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运营主体”)联合搭建“以旧换新”平台,并按公开自愿原则征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以市场化原则合作构建、合作运作。

漳州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沈振德介绍,存量住房产权人申请“以旧换新”,并和运营主体签订“旧房”《预购买协议书》的同时,可选择意向房源,并享受由平台合作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优先卖”等服务。预购买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如“旧房”未能顺利售出,则由运营主体按评估价格的90%购买,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进行运营管理,供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轮候对象和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市民申请承租。

《方案》实施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运营主体累计购满1000套存量住房,则提前终止“以旧换新”。

据悉,“旧房”需满足一定要求,如产权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产权状况权属清晰、评估单价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等。“旧房”价格采取评估“一编一审”方式确定,即由运营主体征集的评估机构评估,由另一家评估机构进行审核确定。

对群众而言,选择“以旧换新”与自行卖出旧房再购买新房相比有何利好?据了解,首先,可以降低存量住房交易成本,入驻“以旧换新”平台的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均统一收费标准,费用透明且低于市场价。其次,购房价格透明,进入“以旧换新”平台房源库的,每套都设置最高价,价格不得高于房屋预(现)售备案价,且最高控制价不会高于该项目住宅近6个月的成交均价,同时鼓励入驻平台的房企给予购房人额外优惠。此外,资金安全有保障,存量住房不论是60天内完成自主交易,还是60天后由运营主体购买,其交易资金均按规定实行监管,并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存量住房若60天未售出,则由运营主体“兜底”,确保存量住房有购买主体。

记者手记

住房“以旧换新”应精准施策

福建日报记者 苏益纯

改善居住条件,可以提高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过去,住房“以旧换新”存在置换风险高、交易周期长等问题。例如,旧房没卖出去就不敢买新房;旧房卖了,如果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又担心资金闲置、行情变化;如果卖旧、买新同时进行,则需要提前准备大量资金。

此次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出台,就是从解决二手房出售难的症结入手,打通一、二手房市场循环链条,降低改善住房需求购房成本,促进楼市良性循环。

针对新旧房衔接的时间差、信息差等堵点,漳州已搭建具有公信力的信息平台,让买卖双方、中介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平台获得真房源、真客户、真价格,降低交易的沟通成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针对资金及交付安全的堵点,漳州完善和规范了“以旧换新”的操作流程和监管机制等。

目前,住房“以旧换新”还处在起步试水阶段,市场对政策的反应还有待观察。从长远看,开发商收购旧房卖新房能否实现盈亏平衡?购房者是否接受评估价格?分散式购置的二手房住房如何筹建为保障性住房,后续如何做好运营管理?各地应根据自身情况,坚持一城一策、精准施策,让住房“以旧换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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