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部署防御台风“谭美” 福建省各大渔场有巨浪
2024-10-22 21:28: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
东南网10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今年第20号台风"潭美"于10月21日17时生成,10月22日5时距离菲律宾马尼拉偏东方向约72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预计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于24日傍晚到夜间进入我国南海海域。受冷空气和台风"潭美"共同影响,福建省除闽外渔场,其他各大渔场将出现5.5米以上的巨浪;福州至漳州沿海将出现4.5米巨浪。 受台风"潭美"和冷空气影响,海上有明显风浪过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阵以待做好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沿海各地和负有防台风任务的部门要立即恢复防汛应急值班,统筹安排好人员和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及时并向省防汛办报告。 气象、海渔部门要持续监测台风动态,加密预报风情、雨情、海浪影响,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各地要加强分析研判和会商调度,及时启动响应,部署防御工作。 位于闽中渔场、闽南渔场和台湾浅滩渔场的渔船于10月22日17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渔船于10月23日17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沿海养殖渔排上的非劳动力人员于10月22日17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劳动力人员于10月23日17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乡镇船舶进港避风的时间节点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研判决定,但不得迟于渔排劳动力人员撤离上岸的时间。同时,要督促指导位于东海和南海北部作业的我省渔船,服从当地防御部署指令要求,做好防风避浪工作。海事部门要加强海上过往船只管控,督促海上施工作业平台落实防台风措施。 省防指将根据台风"潭美"发展趋势做进一步安排部署。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