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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速执法:执法加普法,守护道路运输安全
www.fjsen.com 2024-12-19 14:40:00 李牧晨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2月19日讯(通讯员 卢泾洵 郭水心记者 李牧晨)“4.5吨以下的冷藏车,原来也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才能进行营运……”近日,驾驶员王某因驾驶员的冷藏车无《道路运输证》被查获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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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4时许,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同安收费站广场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王某驾驶的闽D牌照货车行驶证登记的是4.5吨以下的轻型冷藏车,当天中午从漳州运载了一车的西兰花等蔬菜,计划送到厦门某批发市场。车辆所属公司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虽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是该车却只有行驶证,无法出示《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通过管理系统查询,也确认了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较多的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以为只要是使用4.5吨及以下的货车从事货运经营,都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简称“两证”)。但是,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因该车是轻型厢式冷藏车,其运输活动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不属于普通货运经营,仍需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相关证件,依法依规从事货物运输经营。

责任编辑: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