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庭:宗亲纠纷 巧用民智解民忧
2025-01-26 10:04: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6日报道(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张贵峰) 临近春节,上杭县白砂镇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氛围,但当地某村几十户宗亲却因建房纠纷吵得不可开交,从司法所吵到了派出所。眼看就要过年,司法所干部赶忙打电话给挂钩村居的上杭法院古田法庭庭长吴胜佳,请他来村里调解。 “你家建房子占了天井,这是公共用地,属于大家的!”“这宗屋是我祖上盖的,本就没你家的份。”吴胜佳来到建房现场,只见几方人各不相让,场面僵持不下。 当地人口中的宗屋,也就是俗称的祖宅,住的都是同一宗族的后代子孙。案涉祖屋建于1736年,占地2000余平方米,约有150间房屋。随着时代变迁,许多后人已经搬出祖屋另盖新房,少了烟火气的祖宅像是被岁月遗忘,墙皮剥落、荒草丛生。2024年年底,在外经商挣了钱的刘大、刘二堂兄弟回到村里,打算改造自家的几间房屋,在老宅安个落脚点。 为了把房子建得更气派,二人不仅买下了南面的几间房子,各自合并成独栋,还占用了中间供人通行的两条天井,通向北面房屋的路只剩下一米宽,还得从两栋新房的背后绕着走。这引起其他宗亲的不满,矛盾愈演愈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天井属于公共部分,归大家共有。再说了,路也不能不让人家走呀!”了解案情后,吴胜佳当场解释法理,自知理亏的刘大一家无言以对。但做基层工作,光靠说理还不够,实质性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吴胜佳深知,如果现在直接让刘大、刘二把在建部分拆除,不仅难以让其接受,还容易激化矛盾。 “两边邻居本来很亲,但刘大、刘二一声不响把天井给占了,才让大家心生怨气。即使没在祖屋住了也不愿意让。”宗族里老叔公的一句话,道出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为了将纠纷化解在早,吴胜佳请老叔公出面,组织双方调解。 “话唔好讲死,事唔好做绝。刘大,这事是你不对在前,你先跟大家认个错。”在老叔公的主持下,刘大一家重新设计草图,整合附近空地,买下附近几间房,拆除后再修一条五米宽的大路,以便货车、汽车通行。话说开了,宗亲间的气氛又活络起来,改造方案很快获得各方一致同意。 第二天上午,当事人来到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刘大、刘二带着现金,准备现场支付购房款。“都是宗亲兄弟,我不要你的钱,这钱就用来修路吧,把祖屋建好,以后我们也能常回来看看。”宗亲阿桂摆了摆手,表示把钱捐出来修路,众人相视一笑,仇怨就此消融。 “闽西客家人宗族观念浓厚,通过家族中有威望的老人参与调解,既唤起血脉亲情,又用代代相传的祖训、村规民约加以引导,融合了法律的刚性和情理的柔性,让矛盾化于无形。”吴胜佳表示,分清当事人的是非对错,是定纷止争的基础。但农村纠纷多数都发生在亲友或熟人之间,如果一味地就理说理,让当事人打赢官司却伤了感情,往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将传统文化融入纠纷化解,推动当事人在“和”的气氛中换位思考、相互体谅,达成和解。近年来,古田法庭在调处纠纷过程中广泛吸纳红色后代、代表委员、志愿乡贤、族群尊长、综治网格员等解纷力量,让熟悉本地社情、说话有分量、处事有办法的群众身边人来调处群众身边的矛盾。三年来,古田法庭平均每年收案量下降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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