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禁止!福州刚刚发布通知!

2025-01-26 14:09:03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最新消息

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下达2025年第2号禁火令

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4日

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下达

2025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

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森林消防大队:

我市持续一个多月未出现有效降雨,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春节期间我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仍然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下达2025年第2号禁火令,从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4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县(市)区立即以政府明令的形式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应急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气象部门要及时研判,如果能够实现人工降雨,尽量安排实施,确保有效降雨,缓解全市高森林火险等级压力;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应急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1月27日至2月4日每日下午5点前向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

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1月26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