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周联清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新福建建设10周年的新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回到福建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亲自为福建改革发展把脉定向、指路引航,极大鼓舞了全省上下的信心和斗志,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奋力争优争先争效,全面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我们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常委会工作鲜明的政治底色。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第一时间“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对表、逐条落细落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课题研究,从理论源头和实践起点感悟思想伟力。
——我们牢牢把握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常委会工作根本的政治保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在省委领导下,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以人民为中心是常委会工作不变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把人大工作的根脉深深扎进人民的沃土。紧紧围绕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关切问题履行人大职责,积极稳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使每一部法规、每一项监督、每一个决定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我们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是常委会工作重大的时代使命。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责。审议法规草案21部,通过其中15部,批准设区市法规19部,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5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7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提供了法治保障。
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善治展现新作为
(一)加强创新发展法治保障。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针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场推广难题,提出一系列促进措施,推进我省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推进公平竞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修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推动分类分区域设置差异化绩效指标体系,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促进人才要素有序流动,建立完善台胞职业资格采认采信制度,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制定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发挥档案文献重要作用,增进两岸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
(二)推进民生领域法治建设。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率先立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完善生育支持保障措施,加强农村妇女、贫困妇女权益保障,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加强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供给保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推动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努力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一揽子修改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土地监察条例等法规,使其与行政复议法相一致,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三)健全生态保护法治体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增强流域保护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江西省协同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立法,坚持自然和文化遗产一体保护,构建跨区域大保护格局,深入推进闽赣两省共保、共管、共享。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范工业、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弃物治理,构建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同时,指导支持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全域治水、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河湖林田长制、扬尘污染防治等条例。
(四)筑牢安全稳定法治根基。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树立和践行大食物观,针对粮食主销区特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修改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政府职责,细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行业安全生产保障。审议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加强燃气经营和使用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审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着力规范房屋安全防范、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等活动。审议平安建设条例草案,推动将重大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成熟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五)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精心组织编制立法计划,向全体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把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社会各方关注的立法项目及时列入立法计划。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通过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建议116条,采纳35条,并做到每一部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让民意搭上“直通车”,让立法飞入百姓家。发挥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智库”作用,委托高校对有关法规草案开展立法中评估和专业论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要求,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更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我省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专题交流。
二、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担当
(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围绕到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总体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和重大措施,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强省。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促进落实各项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听取和审议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情况报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报告,更好发挥福建涉外特色资源优势,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检查大数据发展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推进数字福建建设。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渔港经济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聚焦融合发展所需、台胞台企所盼,开展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省级决算和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强基层“三保”和重点领域保障,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应。审议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首次听取和审议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报告,推动发挥债券资金促投资稳增长作用,督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财政科技支出情况报告,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更好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和保障作用,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三)加强民生保障监督。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通过清单式交办、台账化督办,推动破解城乡教育差距和“学区房”等痛点难点问题。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落实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措施。听取和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优质高效。
(四)加强生态环保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守护福建生态高颜值。开展水土保持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进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层治理,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效。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和包案整改工作,推动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我省生态优势。
(五)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督促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加强反诈防骗宣传,筑牢全民反诈防线。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大力度保护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破解特色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检察建议“办理”向“办实”转变,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执法司法公正高效。积极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三、着力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为民履职增添新活力
(一)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们紧扣中心大局,反映人民意愿,提出议案15件、建议860件,有力推动我省各项事业发展。常委会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机制,推动将民意诉求和代表的真知灼见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之中。通报表扬了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管理、闽台民间信仰交流、加强县级医疗服务、培优扶强高成长型数字企业、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民营资本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深挖农业特色品牌优势、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作用等10件高质量议案建议典型案例,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二)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通过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在机关设立“代表驿站”,建立会前通气会制度,服务代表提高审议发言质量;采取“一座谈一主题”方式增强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会实效。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445人次,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43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68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5场。组织235位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挂钩联系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专项活动项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扎根乡镇、街道、村居的代表活动室、联络站架起五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顺民心、更有活力。
(三)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建立省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即提即复”机制。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有关单位对内容明确、可操作性强的500余条意见建议作了回复。扎实推动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组织代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民营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举办3期代表履职专题学习班,精心选择学习专题,重点向基层代表倾斜。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评价工作,激发代表履职内生动力。加快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让民意表达更便捷、代表履职更高效。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机关”取得新成效
(一)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二)夯实思想根基。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2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文集,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课题调研,做好人大工作的方向更明、底气更足了。
(三)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举办组成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四)锤炼过硬作风。认真开展向谷文昌、廖俊波等同志学习活动,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推动人大工作走进车间码头、田间地头、群众心头。坚持改革创新,顺应实践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机制、方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动真抓实干在人大蔚然成风。
(五)严明纪律规矩。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抓好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一年来,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动协同。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开展人大工作检查,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解决市县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全省各级人大创新经验做法。福州市探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开展“点题整治”监督,代表广泛参与。厦门市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有力保障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漳州市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完善监督闭环机制。泉州市持续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专项监督,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三明市发挥水源生态监督点作用,以联动监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莆田市探索河湖林田长制一体立法,制定分级诊疗促进条例。南平市持续深化与司法、审计等监督的贯通整合,生态保护监督取得新成效。龙岩市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乡镇人大票决走深走实、县级人大票决全域覆盖。宁德市探索建立“人大代表+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专题询问,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同时,县乡两级人大也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主导作用有待更好发挥,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机制还需完善,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待持续优化,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接续谱写新福建建设新篇章的关键一年,做好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牢记嘱托、奋勇争先,在新征程新福建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进一步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文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贯穿人大工作的鲜明主线,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扣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和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拟安排审议民营经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学校安全管理、未成年人保护、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华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法规草案,推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数字福建、海丝法务区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管理等法规立法进程,开展社会信用、社会救助、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立法调研。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完善立法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推进我省实施办法修改工作,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拟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编制、计划和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加快平潭开放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发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关于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开展专题调研,作出专门决定。开展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就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文物工作专项监督。围绕未成年人检察、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开展种子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推动出台指导意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就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城市安全发展、祖地文化品牌体系建设、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四、坚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坚持集中走访和日常联系相结合,丰富联系的内容和方式。坚持好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切实增强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效。持续建好、管好、用好代表活动阵地,建好“网上代表联络站”,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平台建设,推动与基层党建平台、社区服务中心等融合建设、综合使用,形成合力。支持代表参与基层治理,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认真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闭会活动。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开展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典型案例通报表扬工作,提升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质效。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推动基层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全覆盖。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五、坚持深化“四个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作用。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深化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开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系列课题调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人大新闻舆论工作,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法治故事。加强同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协同,完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工作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
风劲帆满海天阔,砥砺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领导下,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紧紧依靠全省人民,牢记嘱托、勇担使命,真抓实干、笃行不怠,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