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安入选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2025-02-12 08:04: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2月12日讯(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黄硕思)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认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等61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我省厦门市、南安市上榜。 据了解,实验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验任务包括拓展特殊教育学段服务、扩大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强化特殊教育质量建设、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等四方面。其中,拓展特殊教育学段服务,将聚焦探索建立从学前到高中以上全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等;扩大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将聚焦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对特殊需要儿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试点工作等;强化特殊教育质量建设,将聚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特殊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人才队伍及教研体系建设等;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将聚焦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等。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各实验区要针对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举措,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