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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2025-02-18 07:49:55 林智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东南网2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日前,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登记便利化、金融支持、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制定13条具体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2022年施行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具体办法。目前,我省个体工商户仍面临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发展信心不足、融资条件要求高等诸多问题,出台具有针对性、专门性的帮扶措施,能有效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相关负责人江青龙介绍。

《若干措施》允许通过直接变更登记的方式办理经营者变更和跨区域迁移登记,帮助个体工商户保留字号和商誉等无形资产,推动个体工商户设立、备案等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优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名特优新贷”等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扩大信用贷款额度,加强首贷户支持;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广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开户手续费、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优惠。

加强培育帮扶和权益保障,根据行业类型、经营特点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实行差异化、针对性帮扶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免费专家咨询和帮扶服务,依法加强个体工商户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益保护力度。

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个体工商户补报年报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违规个体工商户既开处罚清单,又开服务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定期为退役军人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纠纷。发挥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监测调研,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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