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省将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2025-02-26 17:29:09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2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26日,记者从福建省老龄办专题会议了解到,为确保老年人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各项优待政策,提升服务效能。日前,省老龄办下发通知,明确从2025年5月1日起,老年人不需再出示《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在全省范围内直接持居民身份证享受各项优待政策和办理优待事项,原有优待政策不变,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原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

老年人优待证作为识别身份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凭证,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生活中,传统纸质优待证携带不便易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给老年人使用带来不便,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会上还对近期群众关心的关于老年优待证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什么是《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

答:《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如图)是我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的一种纸质证件,从2003年开始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分为“绿证”和“红证”,60-69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办理“绿证”,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办理“红证”。

图片1.png

《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资料图)

问:老年人优待证与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有什么不同?

答: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是用于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惠或免费的相关凭证(如福州市公交“敬老卡”)。

图片2.png

福州市敬老卡(资料图)

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是两种不同凭证,本次取消《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不影响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的办理和使用。

问:福建省老年人优待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我省明确规定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在我省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交费、取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园、景点免收门票等优待政策。老年人具体优待服务项目按《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政策执行。

问: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的原因,以身份证替代优待证给老年人带来哪些便利?

答:传统纸质优待证存在办理流程繁琐、携带不便易丢失、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给老年人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增加了管理成本。与老年人优待证相比,身份证具有更强的权威性、适用性和便利性,打破了地域限制,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使用和认可。同时,减轻了老年人办证、换证及持证负担,避免老年人因未办理优待证或忘记带优待证而不能享受优待政策,方便了老年人跨地区享受优待政策。

问:自2025年5月1日起,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那么原来办理的优待证还可以使用吗?

答:原已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各级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对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