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福州地铁5号线有调整→
2025-02-26 16:39:22 来源:福州地铁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为进一步满足市民乘客 休息日及节假日期间的出行需求 自3月1日起 福州地铁调整 5号线休息日及节假日 晚高峰时段(17:00~19:00)行车间隔 其间行车间隔将缩短至6分50秒 本次列车运行计划调整时 同步对5号线工作日、休息日 重点换乘站的换乘衔接时刻 进行了优化匹配 在提升运输效率的同时 兼顾运力均衡 进一步改善市民乘客的出行体验 本次列车运行计划调整后 5号线列车运行到站时刻 将发生变化 市民乘客可通过e福州 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 查询列车到站时刻 也可参考站台乘客信息屏 获取相关信息 温馨提醒 查询的列车到站时刻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运营为准,大家要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哦!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