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一加一减,重塑“海上森林”
2025-03-13 09:32: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3月13日报道(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陈汉儿) 春和景明万物长。在位于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的木兰溪入海口流域,一望无际的滩涂上红树林绵延成片、迎风摇曳。 海岸带蓝碳是地球上最密集的碳汇之一,其中最为重要的当数红树林。2023年起,涵江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在“全国最美家乡河”木兰溪入海口设置“木兰溪口湿地红树林保护区”,开展以蓝碳增汇模式进行的替代性修复,以“生态+执行”模式不断织密“海上森林”,优化木兰溪流域生态司法保护。 执行环节做加法 蓝碳增汇添保障 沿着蜿蜒泥泞的小道行走,一幅生机勃勃的“海上森林”画卷随之铺展开来。其间,300平方米新种植的红树林冒着新绿,倔强地挺立着。 这片“五月龄”的红树林幼苗,是去年涵江区人民法院一起休渔期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以“造林增汇”蓝碳替代性修复补植的。 促淤保滩、防风消浪、降解污染、调节气候……红树林素有“海洋绿肺”“海岸卫士”的美誉,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去年起,针对部分无法进行原地生态修复的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类案件,涵江区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专业第三方,在“木兰溪口湿地红树林保护区”补植红树,以“造林增汇”蓝碳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实际上,从种苗培育到造林管护,红树林种植修复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如何种植?能否成功?后续如何管理? 资料显示,红树林生长的海岸环境风浪大,土壤泥泞松软且厌氧,为了适应环境,红树衍生出了特殊的海绵组织结构根系,但这样的结构在受伤后难以产生愈伤组织,加上海水盐度高、病虫害侵入等,导致红树林在人工定植修复中的成活率通常偏低。 “生态补偿,不是‘一种了之’。”涵江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蔡林莉告诉记者,从种植到验收,生态资源环境案件办理普遍存在着生态司法技术要求高、生态修复难度大、修复执行监督缺失等难点。 为了让每批红树林幼苗能在泥泞中“站稳脚跟”,涵江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在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执行程序中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由农林领域专家介入执行环节,协助第三方企业为涉生态环境鉴定、评估、修复等提供专业指导,填补执行法官在生态技术领域的“知识盲区”。 调查取样、分析论证、制定方案……作为涵江区人民法院聘用的“生态技术调查官”,莆田市农业农村局正高级农艺师原瑞芬一上任就忙了起来,她全程协助参与案件审理,对案件造成的环境损害程度、可行性生态修复方案等给出专业意见,并对后续执行展开监督。 “‘司法蓝碳’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了。”蔡林莉表示,涵江的特色是在执行环节做加法,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通过涉生态司法领域的技术赋能,发力案件后半程,为生态系统保护加码。 探索“减量”新模式 生态修复增质效 2024年夏季,三江口镇的两名村民在伏季休渔期间,先后两次到兴化湾海域使用违禁的电鱼设备捕鱼,以此出售获利。当年12月初,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但时值冬季,并不是补种植绿、替代修复的适宜季节。 “我们在保护区选用的红树林苗是秋茄品种,系Ⅰ级苗。秋茄适宜生长的温度为20~30℃,最佳生长温度为25℃左右,它不耐寒,温度低于15℃时,生长速度较为缓慢,也不适合大量种植。”原瑞芬告诉记者。 为探索更丰富的海洋环境修复路径,生态法官组织相关部门、专业第三方共赴保护区现场商谈。众人注意到,正值互花米草大范围萌发的时节,借助无人机视角,大家发现整个入海口沿岸滩涂都有互花米草的入侵痕迹,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实际上,除了寒冬,红树林在自然界还有一个“劲敌”——互花米草。作为全球危害最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互花米草凭借其根系发达、繁殖力强、种群扩散快等特性,不断挤压红树等原生植物的生长空间及可获取的营养成分。此外,互花米草生命力强、复萌率高,除治方式、管护工序均需要专门力量完成。 几经考量,大家一致决定将案件的生态修复费用用于除治互花米草,以外来入侵植物防治的“减量型”生态司法修复模式,反向推进生态修复。 临海滩涂边,一人高的草丛圈着一片龟裂结块的土地。七八名工人头戴斗笠,拎着镰刀、锄头等工具,以人工刈割法、深翻法、挖拔除法,清理了木兰溪沿岸滩涂约10亩的互花米草。翻整后的土地露出原有面貌,散发阵阵春泥气息,再过一个月,这里将成为红树林的新家园。 “与通常的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蓝碳‘增量’方式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模式不同,我们开创性地将生态修复目标对准保护区内互花米草的除治和管护,通过‘减量’修复反向推进蓝碳保护,促进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提升。”蔡林莉说,涵江区人民法院的这一保护新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推广。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又要积极引导被告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让破坏者成为守护者。”涵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姚丹表示,将继续秉持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碳汇多元修复方式,以司法实践助力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山河更多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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