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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重要实施意见

2025-03-21 20:53:00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2月28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快打造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乡村振兴福州样板,为全市奋勇争先、再上台阶贡献“三农”力量。

一、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落细稳粮惠农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4.2万亩以上、产量增长至47.7万吨以上。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扩大双季稻、再生稻、油菜、大豆等种植,推广代耕代种代收等社会化服务。落实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新造、改造油茶林2.68万亩。

(二)深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机制,确保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稳慎分类推进撂荒耕地治理利用,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稳步提高耕地质量。加强酸化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改造利用。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

(三)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加快福州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落实粮食储备任务,加快东郊粮库迁建,推动县级以上中心粮库、储备粮代储点实现智能化改造全覆盖。实行储备成品粮油依规轮换、常储常新,不断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粮油商品保供稳价。实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健全全链条节约机制。

(四)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因地制宜扩大蔬菜种植,加强肉蛋奶、水产品生产供应,确保蔬菜播种225万亩以上、生猪存栏稳定在108万头以上、水产品产量达315万吨以上。大力发展特色水果,规范开发林花、林苗、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建设1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林下经济项目。

(五)全力打造“海上粮仓”。推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加快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推动核心区母港一期码头建成并全面运营。支持福清、连江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支持连江建设全省最大的深远海养殖区,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性的深远海养殖集中连片区。高质量发展远洋渔业。

(六)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农机、农村沼气等农业生产领域安全工作。完善乡村气象灾害监测网,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预报服务水平。强化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健全森林防火体系和沿海防护林体系,推进松材线虫病、互花米草除治。加强进境粮食、外来种子检疫监管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深化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乡镇船舶管理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渔业船舶管理。

二、助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应用能力。深化落实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建设琅岐“菜篮子”种业创新中心、连江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推动水产良种场规范化建设。建设7个以上省级农业科技展示点,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稳步提升。

(八)推进农业设施装备升级。集中连片推进老旧农业设施改造提升,推动高效集约现代生猪养殖场建设,推广蛋禽智能化养殖模式,鼓励建设植物工厂、楼宇式食用菌工厂。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新建数字农业项目10个以上。

(九)打响特色农业品牌。加强市树市花市果保护与发展,因地制宜增种榕树、茉莉花、福桔。鼓励特色农产品进街区、进商超,打响福菜、福茶、福果、福菌、福渔等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

(十)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建设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施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推动预制菜产业建链、果蔬食用菌产业补链、优势水产品产业延链、茉莉花茶产业升链。鼓励开展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探索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与产业发展“综合体”。推进农文旅商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探索农旅“后备箱经济”新模式,持续打响“福派民宿”品牌。

(十一)探索榕台农业融合发展新路径。高标准打造福马产业合作园区,加快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等为载体,推动榕台农业科技交流、农产品市场融通、涉农企业合作。

(十二)扩大农业开放合作。依规申办好茶交会、渔业周·渔博会,持续开展福州茉莉花茶、福州金鱼“神州行”等活动,推广优势农产品、农业文化,吸引社会资本、技术向乡村集聚。加强茶类农业文化遗产联盟秘书处工作,推动全球茶类农业文化遗产地交流与合作。加快五里亭茶叶交易集散中心建设,推广“世界茶港”历史文化。推动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复盘。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十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多措并举开展帮扶,坚决防止返贫致贫。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与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提出过渡期后帮扶举措。

(十四)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以县城为中心,统筹乡镇规划建设,强化乡镇联城带村作用。分类推进做大做强县城,探索推动县域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等试点建设。强化新一轮村庄分类结果运用,依法有序开展村庄搬迁撤并。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十五)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机制。合理引导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服务保障机制,推行“零门槛”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近就读。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

(十六)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拓宽用工渠道。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培训高素质农民5000人。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闽清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整县推进建设,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家以上。鼓励完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增值收益分配向农户倾斜。

(十七)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深化与南平市、宁德市周宁县和寿宁县的对口合作,探索建立紧密型教共体、医联体,打造一批产业合作区、文旅商融合路线。持续推进与固原市原州区、隆德县、西吉县结对帮扶,加大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力度,促进联动发展、互惠共赢。扎实做好援疆援藏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十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实施村庄污水治理项目54个,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5%以上。推进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探索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和公厕管护“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重点改善提升4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风貌,推动闽清、罗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推进永泰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建设,继续打造闽台乡建乡创样板县(集镇、村)5个。

(十九)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进永泰县、福清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落实林长制,完成植树造林6万亩。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活动,不断提高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推进闽江河口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建设国际湿地城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8万亩。

(二十)推动基础设施提标扩面。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建成农村供水工程30处,新增受益人口5万人。推进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完善乡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不断提高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覆盖率。完善农村废旧家电、报废农机等回收利用网络,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十一)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紧密型共同体建设,建设5个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加快健康乡村建设,3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落实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比例逐步提高的政策。探索建立农村长者食堂,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二十二)实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向乡村延伸,到2026年实现行政村5G网络、城乡千兆宽带全覆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五、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堡垒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深化拓展“暖心党建”工作,加快补齐空心村发展短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

(二十四)推动文明乡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依规申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和福州茉莉花茶文化节等活动,开展“村BA”等“村”字头群众性文体活动。推进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规范农村营业性演出市场。

(二十五)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深化“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深入实施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员等制度,完善新录用公务员“墩苗”锻炼机制。加强乡镇代理会计队伍建设。实施“头雁”项目、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培育“新农人”8000人以上。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师带徒”乡村振兴引凤计划、“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各类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六)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按部署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机制、挂牌、证明事项准入机制。推动资源力量下沉,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对村巡察工作。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刹住超标准建设之风向基层蔓延。

(二十七)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四步十调”矛盾化解工作法。推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乡、村应急救援站(点)覆盖率达100%。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八)激发农村土地要素活力。深化承包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执行机制,推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动优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优先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

(二十九)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福州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平台功能,争取纳入全国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优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机制,严控农村集体经营风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4000亩。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依规做好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工作,争取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符合要求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

(三十一)引导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领域。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探索开展农产品、水产品仓单质押。落实融资担保费补助,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服务“三农”主体。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三十二)实施农村其他领域改革。推进1000亩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探索符合福州实际的森林经营模式。实施永泰集体林权制度“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改革试点、闽清国储林项目建设,引导收储林地集约化经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福清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建设。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开展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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