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乱停共享单车或记入信用记录
2025-04-09 11:11:2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明确企业应建立共享单车用户信用管理制度,对将共享单车停放在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区域的用户,记入信用记录。 《意见》分为配额管理、秩序管理、用户管理、信息管理、部门监管等方面内容。适用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期5年。 《意见》明确,实行总量控制,由市城管委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每年第四季度确定下一年度福州市五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实行配额管理,由市城管委每季度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履行相关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定各企业在下一季度的共享单车投放配额。由市城管委组织实施,对企业运营车辆实行贴标识管理,每部车辆标识码需与车架码、车锁码对应。未贴市城管委制作的共享单车标识码的车辆,不得在福州市五城区投放运营。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建成后,车辆标识码转化为电子标签。 在秩序管理方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由五城区政府对共享单车禁止停放区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加强运维调度,要求企业组建专门维护管理队伍,及时整理乱停放共享单车、回收破损共享单车,确保车辆使用安全。加强停放监管,依法处置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违法行为。 在用户管理方面,实行信用记录,明确企业应建立共享单车用户信用管理制度,对将共享单车停放在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区域的用户,记入信用记录。加强文明宣传,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建设监管平台,利用科技监管车辆停放秩序。鼓励企业在全市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实施电子围栏技术。 此外,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督促后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运营企业,由市城管委向其通报相关问题,并相应扣减投放车辆配额。(记者 马丽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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