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文教 > 正文

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2025-05-08 09:07:29 作者:蒋丰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蒋丰蔓)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通知》和《细则》,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细则》明确,考生须于6月3日至6日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并提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知》。其中,高中阶段学校统一代领本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准考证,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6月6日前,考点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确保统一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平稳。各地各考点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确保绝对安全。要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深入开展“高考护航行动”,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指导高中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落实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的要求。要加强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指导高中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意愿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并加强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的参考使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