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市最新人事消息
2025-05-22 22:58:49 来源:新福建 责任编辑:林瑶 |
近日 漳州、三明、厦门 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漳州 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良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陈良跃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伟强任漳州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处长级); 张宸珲任漳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张云峰任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杨俊勇任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方晔任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俊良任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艺泓任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俊毅任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徐玮琳任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林大强任漳州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莉莉任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子健任漳州市数字漳州建设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尚胜任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免去其漳州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赖立华任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聪佩任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宣旗的漳州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作术的漳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赖耿生的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火进的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龙庆的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惠华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苏伟东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毅强的漳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真的漳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文炳的漳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响宏的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汉忠的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林文发的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奕杰的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戴聪华的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添泉的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杨志贤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杨志贤任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5月21日上午,漳州漳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接受洪和庭、林伟华两位同志辞去漳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吴文炳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三明 三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廖美样任职的通知 市体育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廖美样为三明市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邹水星等正式任职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邹水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梓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潘良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主任。 试用期均计入任职时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曾敏娜任职的通知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任命曾敏娜为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副主任(挂职两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厦门集美 5月21日,集美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职议案 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议案 免去杨晓峰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郑小妍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方胜杰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审议通过区监委提请的人事议案 免去陈建清的厦门市集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马元富为厦门市集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审议通过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议案 任命谢爱芳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决定 接受施耿瑶辞去厦门市集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元富代理厦门市集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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