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25-08-02 08:59: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8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 7月30日,《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对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防控、治理和社会参与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有利于推动我省平安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 平安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理清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是推动平安建设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为此,条例分别明确政府、主管机构、成员单位和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责,并对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作出规定,为各部门协同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 在明确各方面职责的基础上,条例着重强调平安建设中的信息安全。条例规定,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平安建设相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促进信息资源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共享。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应当依法收集、使用和管理信息数据,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除了工作职责与信息安全保障,条例还注重激发社会力量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条例规定,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创新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体系。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平安建设相关工作。此外,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参与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本居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业主合法权益。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