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浴血荣光》学党史
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看百年大党的“纪律传录”
电视剧《浴血荣光》第16集,1928年春,被解除职务前,毛泽东召开前委扩大会,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分别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分别为: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毛泽东指出:“每一位战士,都要牢记这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从建党之初起,党就重视纪律建设,严守党的纪律,成为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
土地革命时期
1927年10月,秋收起义后,毛泽东就军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向部队宣布了“三条纪律”。
1928年1月,我军攻占遂川县城后,毛泽东认真总结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六项注意”。
1928年春,部队到达湖南桂东沙田村后,毛泽东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并将“不拿群众一针线"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1929年,毛泽东在率领红四军向赣南和闽西进军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六项注意"中又增加了两项:洗澡要避女人、不搜俘虏的腰包,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奠定了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是红军能够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战胜敌人的重要力量源泉。
经过土地革命前期的淬炼,纪律严明已初步成为党和红军的政治底色。
1935年6月,中央红军与红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地区会师,张国焘在“北上”还是“南下”问题上与中央产生分歧,拒不执行党中央的“北上”决议,强行带领部队过草地“南下”。1935年9月,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决定》,揭露了张国焘分裂党和红军的严重错误,严厉指出其机会主义、军阀主义倾向。然而,张国焘在背叛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竟发展到了另立“中央”的地步。1936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张国焘同志成立第二“中央”的决定》;电令张国焘立刻取消他的一切“中央”,放弃一切反党倾向。经过党中央及红四方面军广大指战员的长期斗争和规劝教育,张国焘被迫取消第二“中央”。
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建设,在粉碎张国焘分裂党的图谋的同时,还进一步为全体党员、战士坚定革命信仰、服从组织领导筑牢了思想堤坝,为长征的最终胜利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抗日战争时期
全面抗战爆发后,面对新形势,党不断深化对纪律建设的认识,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等重要论断。
就在张国焘叛变革命后,党内又发生了王明将个人凌驾于中央之上、擅自发布错误政治主张,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完整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定与纪律的决定》,规定“各中央委员不得在中央委员会以外对任何人发表与中央委员会决定相违反的意见,亦不得有任何相违反的行动”。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关于黄克功案的布告
黄克功是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的“老资格”,时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在与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的日常接触中,对其产生爱意。1937年10月的一天傍晚,黄克功因刘茜拒绝和自己结婚,因情生恨,一怒之下开枪将刘茜打死。案发后,有人认为黄克功在战场上立过功,可考虑从轻处理。他本人也曾给毛泽东写信,表示愿意在战场上戴罪立功。毛泽东未予偏袒,同意了边区高等法院判其死刑的意见,并要求现场宣读法庭判决书,以此教育全体党员和战士“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在黄克功案之后,还发生了因贪污挪用公款3050元边区币,被判死刑的肖玉璧案;因不服从党组织分配,拒绝执行党的决定而被开除党籍的刘力功事件等。
经过对这些事件的严肃处理和广泛的纪律教育,延安一时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即“讲个人要求的少了,服从组织分配的多了;图安逸比享受的人少了,要求到前线和艰苦地方锻炼的人多了;自由主义现象少了,严守纪律的人多了”。
解放战争时期
人民军队的纪律有多严?因为一捆花布、一捆粉条和一些纸笔,一名多次立过战功的副连长被公开处决。这是发生在解放战争时期的一个真实案例。
1947年6月,刘伯承、邓小平率领晋冀鲁豫野战军主力一举突破黄河天险,揭开了战略进攻的序幕。8月末,野战军进入大别山区。
刘邓大军为筹集粮草、鞋和棉花开给大别山群众的收据
大军对所有进入大别山区的部队“约法三章”:以枪打老百姓者,枪毙;掠夺财物者,枪毙;强奸妇女者,枪毙。并要求所有干部、战士互相监督,严格执行,指示成立了执法小组,严厉惩处违反纪律者。
令人痛心的是,“约法三章”提出后不久就出现了违纪事件。野战军总直属队路过黄冈县总路咀时,发现警卫团一个副连长经过一家无人的商铺时“拿”了一捆花布和一捆粉条。邓小平知道此事后,立即与其他首长商议,严格执行“约法三章”中的“掠夺财物者,枪毙”的规定,严惩这名副连长。部队首长经过研究讨论,认为不告而取,没有付钱,无论他抢的东西用来做什么,无论他是不是立有战功,都改变不了抢劫民财的性质。最后,这名副连长在军民大会上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此事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老百姓奔走相告:“真是老红军带领部队回来啦!”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月我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大力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有力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
枪毙刘青山、张子善,是我们党执政后向贪污腐败打响的“第一枪”。
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批转华北局关于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刘青山、张子善,分别是1931年和1933年入党的老党员,他们经历过长期革命斗争,为党和人民建立过功绩。1949年8月,两人分别被任命为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天津专区专员。然而,这两位曾在敌人监牢里经受过严峻考验的老党员,却在和平环境中迅速腐化堕落,蜕变为大贪污犯。据查实,刘、张二人在担任天津地区领导干部的两年多时间里,利用职权盗用公款171亿多元进行倒买倒卖的非法经营活动,盘剥治河民工款22亿元,贪污公款3.78亿元用于个人挥霍(以上所说的是人民币旧币,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
毛泽东对此案极为重视,于12月29日下午召开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研究处理意见。经过慎重考虑,中共中央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党中央的指示在河北传达后,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毛泽东的回答是: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监察委员会被撤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受严重破坏,纪律约束和规章制度几乎形同虚设。重新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成为全党的共识。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并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公布施行。1980年3月15日,这份重要文献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登载。图为当时的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全体党员正在学习《准则》。(资料图片)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简洁、准确、规范的文字作出12条规定,开启了党的纪律建设新时期。
1983年1月18日,《南方日报》以醒目标题,登载《前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被判处死刑》的消息,这个被称为“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的案件,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从1982年1月至9月,全国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共136024件,依法判刑26227人。这些严明党纪国法的举措,体现了执政党重视端正党风的坚定决心和意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内容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5年3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纪律建设作为党的生命线,以严明的纪律锻造钢铁般的队伍。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的生死考验,还是和平建设时期的作风锤炼,纪律严明始终是党团结统一、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历史深刻昭示:唯有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唯有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才能赢得人民信任、永葆生机活力。
(本文资料参考: 新华网、中国共产党网、中国军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