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编造涉汛谣言,福建2人被处罚
www.fjsen.com 2025-08-20 09:59:07 来源:福建辟谣

“发洪水了”“被淹了”!不仅有本地定位,还有洪水淹没道路的视频,这种编造的“汛情信息”,你会信以为真吗?

真相揭露

案例一:

陈某编造“长乐十洋被淹”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陈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通过截取其他地区灾情视频画面进行剪辑,配文“长乐十洋被淹”,在某热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误导网民关注,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陈某某编造“长乐发洪水”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陈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通过截取异地灾情视频画面进行剪辑,并标注定位于长乐吴航路,配文“长乐发洪水”等不实言论,在某热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误导网民关注、讨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周冬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