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方案公布
拟招聘61人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一起来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我省拟招聘61名2025届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届别认定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的年份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1994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为准;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8月退役的除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福建省就业网、各市级卫健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包括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8:00—9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就业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的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应当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9月11日8:00—9月12日16:00登录福建省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5年9月15日8:00至9月17日16: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省就业网,并与市级卫健部门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5年9月22日8:00起登录福建省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设置5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下午2:30-4:30。根据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一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报考岗位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七、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由各市级卫健部门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报考岗位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编制核减程序。
公示及聘用核准等环节递补参照考察、体检递补做法。
十、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专业要求
(1)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XX类”下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市级卫健部门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市级卫健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认定。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有关设区市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福建省卫健委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0591-87838527
2.福州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12658,监督电话:0591-83213553
3.漳州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96-2066904,监督电话:0596-2052067
4.泉州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95-22256676,监督电话:0595-22252033
5.南平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99-8860271,监督电话:0599-8857629
6.龙岩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97-3295369,监督电话:0597-3298399
7.宁德市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93-2299019,监督电话:0593-2299545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涉及福建省就业网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