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节前价格提醒倡议
2025-09-15 22:29: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
东南网9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国庆、中秋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八闽阳光价格行动”,营造“放心消费在福建”的旅游环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现向广大经营者发出价格提醒倡议。 一、严守法律底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利用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遵守明码标价按照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要求,做好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做到“一价一标”“一货一签”,不价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以低标高结、虚假折扣、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三、信守承诺约定秉持契约精神,对平台上签订并生效的订单,不随意违约、毁约,不降低承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不单方面提高价格,确因不可抗力无法履约的,应按照订单、合同约定,足额赔付相关费用。 四、恪守理性定价要秉持公道之心,依法合理自主定价,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和社会承受能力,理性制定公道的价格,避免出现“天价”舆情。五、坚守社会责任要增强社会公德意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借节日和旅游旺季之机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不违法牟取暴利,共同维护节日价格稳定。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广大经营者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对经提醒告诫仍实施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公开曝光。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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