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福建省政府批复,这项收费标准定了!
www.fjsen.com 2025-09-29 10:45:03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南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了,一起来看——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

南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政文〔2025〕222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

你们《关于呈请批准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南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闽交规〔2025〕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南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即客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客车)0.60元/车公里计算,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本费率按小型车(一类货车)0.45元/车公里计算。

客车、货车及专项作业车的车型分类和收费系数,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现行的收费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执行。行驶在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南平段车辆的计费办法以及差异化收费政策,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现行有关规定执行。G7013沙县至南平国家高速公路南平段收费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网)

责任编辑:周冬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