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有新“家”:既便民又规范
| 2025-11-02 09:31: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2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邱东莲)10月27日下午5点,清流县屏山社区食品摊贩固定经营点热闹起来。烤红薯、烤肉肠、鲜榨甘蔗汁……吸引着消费者驻足购买。 屏山社区食品摊贩固定经营点,每天上午11点半开摊,12点收摊,下午4点20分开摊,6点收摊,时间一到,人走场清。“像这样每天准时开摊收摊的经营点,全县共有9个,主要分布于怡景、屏山、长兴、文华、凤翔、磐安、盛世新城等小区。”清流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黄新华介绍,此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不仅带来县容县貌问题,更带来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今年5月,县里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明确摊贩定时、定点经营,并配备咨询引导、定时清洁等基本服务。规范后的食品摊贩经营点,既方便周边居民生活,又有效规范周边经营秩序,也解决了部分群众灵活就业问题。 “对固定经营点的摊贩均要求办理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示卡,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吴进雄解释,所有登记摊贩已全部纳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实现“一摊一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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