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宣传海报。省商务厅供图
东南网1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福建吃货们有福了!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2025年第二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第二轮发放将于12月1日(周一)9:00至12月7日(周日)24:00进行报名。第二轮消费券资金再投入1500万元(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每个平台500万元),并叠加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个平台第一轮未核销的资金。
据了解,为带动线下餐饮消费,安排4000万元资金,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开展2025年第二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不覆盖厦门市商户),活动共分三轮进行,让餐饮消费“烟火”更旺,热度更高。发放对象为位置信息定位在我省的消费者,包括本省居民以及来我省旅游、出差等人员,均可报名申领消费券。
第二轮消费券推出三种券面:1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18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500元每次抵用一张;3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800元每次抵用一张。
活动采用“在线报名、摇号中签”方式发放。消费者可于报名期间登录云闪付、支付宝、微信APP或其对应小程序,在三个平台分别选择一种消费券类别进行报名,每名消费者每轮每个平台限报名一次。报名需授权平台使用消费者身份证件号、手机号、姓名、地理位置等信息。
具体报名渠道有,银联云闪付:在云闪付APP主页点击(搜索)“福建有口福”或“政府消费券”标签进入“福建有口福”活动页面;支付宝: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搜索“福建有口福”进入活动页面;微信:通过微信APP搜索“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微信小程序进入活动页面。
通过摇号随机确定中签消费者,摇号全过程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中签消费者的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报名时使用的平台账户中。第二轮消费券于12月10日(周三)24:00前存入中签消费者相应的平台APP或小程序账户中。第二轮消费券核销时间为12月11日(周四)至12月21日(周日)24:00。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仅限线下到店核销。

活动页面。网络截图。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云闪付、支付宝、微信APP生成的消费券付款码,凭券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扣除商家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额享受对应的满减抵扣优惠。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至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因各平台审核进度不一,具体参与商家以发券平台显示为准)到店使用,券过期后未核销则自动作废。
省商务厅表示,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严禁用于预付定金、购买储值卡、团购券、线上场景核销等。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平台服务电话:云闪付95516,支付宝95188,微信95017。
省商务厅提醒,距离第二期“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第一轮核销有效期仅剩2天,中签消费者尽快核销,消费前,请询问该店是否在核销商户范围内。
据了解,福建省商务厅多项举措培育餐饮消费新热点,持续推出“福建一百吃”美食纪录片,展现八闽美食魅力。指导各地编制“美食地图”,推介“寻味好去处”,力争在权威美食榜单实现新突破。支持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一县一桌菜等活动,推动新闽菜走向全国、走向海外。今年1-10月,福建餐饮收入2176.93亿元,增长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