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福建,先走进福建的山;读懂福建,从读懂福建的绿开始。
12月5日,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南平邵武市召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
如何在“分山到户”的基础上,实现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经营到山”?如何让沉寂的森林资源,真正成为林农可计价、可交易的绿色资产?如何以深化林改,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一个个时代的追问,呼唤我们在改革实践中持续探索……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广大林农福祉。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创造性提出“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等重要理念和科学论断,亲自指导和总结武平等地林改经验,深刻提出林改“四问”。
何谓林改“四问”?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在全国率先谋划推动了集体林改。当时,面对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林农积极性不高等普遍困境,林改“四问”直指根本问题——
“山要怎么分”,才能真正实现山定权、人定心?
“树要怎么砍”,才能兼顾生态保护与林农收益?
“钱从哪里来”,才能为林业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单家独户怎么办”,才能克服分散经营的弊端?
“林改四问”,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攻坚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国家林草局数据显示,全国已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总数约30万个;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了48亿立方米,翻了一倍。同时,林改拓宽了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带动4700多万农民就业。
福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策源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次亲临福建考察时都对林业改革发展提出重要要求。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深情回忆了当年领导推动福建改革的点滴往事,强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森林食品、林下经济,不断挖掘培育‘森林粮库、钱库’”。
20多年来,福建始终牢记嘱托、奋勇争先、久久为功,不断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闯新路、当先锋、作示范。

邵武市二都国有林场杉木人工林。图源:黄海 摄
本次推进会前,与会人员走进邵武市的国有林场、乡村、竹科技产业园等一线现场,看经营模式、问改革成效。其间,林农展示的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引发大家浓厚兴趣。“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为全国首创,它参照林权发证模式,为经营主体清晰界定了地块的面积、位置、用途和权利性质,使经营者敢于投入资金和技术进行规模化发展。
一本证书,折射出福建林改的十足成色。
以改革为牵引,福建的青山绿水间,正流金淌银:推进林权流转,规范林票、地票、碳票开发交易,探索“森林生态银行”等新模式;2024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121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连续46年全国第一,“清新福建”绿色名片更加亮丽……

202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推广多项福建经验,明确支持福建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
福建,成为全国3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
同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传递的信号始终清晰有力——在更高起点上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先行先试,力争实现新突破。

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图源:福建林业
面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要求,林业肩负着守护生态安全底线、推动山区共同富裕的重任。接续答好新时代的“林改四问”,需要拿出更多的创新思维与务实举措。
“山要怎么分”的核心,在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在“三权分置”上实现新突破。分山到户,奠定了林改的基石。如今,改革的重点已从“明确归属”转向“放活经营权”。要继续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健全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市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树要怎么砍”的关键,在于科学经营与精准管理,在提升森林质量上展现新作为。“砍树”的本质是科学经营,是实现森林可持续利用、发挥多重效益的必要手段。要坚持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实施科学采伐,将其作为调整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防治病虫害的重要措施。同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不砍树,也致富”的竹产业、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夯实清新福建的绿色根基。
“钱从哪里来”的路径,在于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的新经验。金融是林业发展的血液,要持续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开发适合林业长周期特点的信贷产品,让青山变金山、绿树变活钱、资源变资产。作为提升碳汇能力的重要载体,集体林碳汇潜力巨大,要推进三明、南平、龙岩三个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推动更多林业碳汇项目上市交易,让“卖空气”成为林农增收的新渠道。
“单家独户怎么办”的出路,在于发展多元化合作与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分散经营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要积极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可以引入先进的理念、技术、管理和市场渠道,推动林业生产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这实质上是培育林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通过创新配置生产要素,提升生产效率,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周宁县黄振芳家庭林场林下种植草珊瑚。图源:福建林业
冬日的闽山,林海奔涌,绿意不减。
一棵棵从改革沃土中向阳而生、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是万千林农节节攀升、日日向新的红火日子,是福建为美丽中国探路先行、坚定如磐的争先之志,是献给绿水青山、写向共同富裕的磅礴答卷!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屏山君工作室
记者:刘必然
编辑:谢婷
审核:戴艳梅 严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