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大陆首部 这份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出台有何深意?
www.fjsen.com 2025-12-15 10:40:00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1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文/图)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黄水木介绍,2025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大陆首部两岸标准共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

两岸标准共通作为“新四通”之一,成为两岸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总结固化两岸标准共通先行先试经验。近年来,福建省在两岸标准共通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出台两岸共通标准308项,覆盖了农产品、服务业、新能源等领域,有力促进了两岸融合发展。《条例》将福建省在标准共通中的成熟经验,固化提升为法规制度,为深化两岸标准共通筑牢基础。

同时,有利于健全完善福建省涉台标准化法治保障体系。目前国家层面尚无专门的两岸标准共通上位法,福建省原有涉台法规也没有覆盖标准共制等关键环节。《条例》的制定精准填补了这一制度空白,构建起综合性、全链条的涉台标准化法治保障体系,有利于为两岸要素自由流动、产业深度合作扫清规则障碍,让台胞台企在标准制定、应用等方面享有更充分的法治保障,增强发展信心。

此外,有利于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和民生改善。《条例》的出台,为两岸产业协同发展搭建了标准化桥梁,有利于推动两岸优势标准双向互认、产业融合深入发展,打破行业壁垒与技术隔阂,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让两岸产业在标准共通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条例》有何特色亮点?据黄水木介绍,《条例》共18条,包括职责定位、工作程序、支持措施、成果应用等四部分内容。《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多个创新。率先明确了“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的“四共同”工作机制;明确了“台湾地区先进标准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实施路径;明确了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支持台湾地区专家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条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从两岸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的全链条进行规范,构建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聚焦实际需求,针对性推出人才政策、知识产权、融资增信等支持措施,精准解决关键问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等部门推动两岸标准共通的职责,让各项工作推进有主体、落实有抓手。

《条例》突出成果转化的导向,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推动共通标准应用,鼓励在政府采购、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中将共通标准作为技术参考,推动共通标准落地见效,让标准共通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副主任叶勇鹏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依托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针对标准领域专业性强的特点,重点邀请了涉台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标准技术人才、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台胞台企代表深度参与。聚焦立法关键问题,深入调研、反复探讨,进一步厘清了“两岸标准共通”与“共通标准”的核心概念,创新设计了共通标准研制管理等制度措施,明确了人才、金融、科技等多方面激励保障措施,突出强调了福州、厦门、平潭等重点区域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法规既突出福建特色,又回应发展需求,做到真正管用、有效。

黄水木表示,下一步,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组织《条例》全方位宣贯解读,让台胞台企、行业协会、经营主体全面了解政策红利;优化升级两岸标准共通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汇聚两岸标准、政策、规则最新情况,提供“一站式”标准化服务;持续用好标准化“工具箱”,深化拓展农产品、文旅、新能源等领域标准共通试点,精准赋能两岸共通标准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切实为福建高质量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注入更强动力,让更多台胞台企共享发展机遇。

责任编辑:周冬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