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破解四难,激活创新“富矿”
| 2026-01-01 08:00: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今起正式施行—— 破解四难,激活创新“富矿” 东南网1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近期,《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据省科技厅介绍,作为专门聚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创新性采用“小切口”立法模式,精准靶向“不愿转、不好转、不敢转、不会转”四大痛点,以制度创新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通道,为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也是我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和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四措并举破解转化堵点 赋权激励破解“不愿转”。针对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的核心症结,《若干规定》明确,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完成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从根源上厘清权益归属,让科研人员成为成果转化的直接受益者。这一制度设计与我省此前推行的赋权改革一脉相承。据悉,厦门大学已将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从70%提高至80%,厦门理工学院更是提升至90%,充分激发了科研团队的转化热情。 单列管理破解“不好转”。为树立“职务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若干规定》创新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无须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这一“松绑”举措大幅提升转化效率,呼应了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中“赋予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自主权”的改革方向,让科技成果转化更具灵活性和时效性。 尽职免责破解“不敢转”。围绕“怕担责、怕亏损”的转化顾虑,《若干规定》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明确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在转化活动中,若未违反法律法规,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等职责,且勤勉尽责未牟取非法利益,即便转化不成功或未实现预期目标也可予以免责。这一规定进一步消除了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营造出“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服务支撑破解“不会转”。为补齐技术转移专业化能力短板,《若干规定》强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事业单位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技术岗位,可从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技术转移人员奖励;同时推动财政资金投入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培育专业转化队伍、搭建共享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年试点筑牢立法根基 《若干规定》的出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我省多年来持续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的经验结晶。近年来,省里不断创新转化机制、完善支撑体系,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速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022年2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同年5月,确定了厦门大学等11家为试点单位,组织开展为期3年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为核心内容的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 2023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在高校院所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把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相关内容纳入重要政策举措。 2024年12月,省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指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实施方案等三项配套文件,确定了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12家第一批模式探索单位。 …… 此外,通过召开多方座谈会、建立赋权改革工作群、梳理典型案例等方式,我省持续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形成了政策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2022年至2024年,全省高校院所累计登记技术合同22685项,合同成交额达71.34亿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日趋活跃,为立法提供了丰富实践支撑。 探索成果转化多元路径 针对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化需求,厦门大学与省级创新平台围绕疾病精准诊疗项目协同合作。厦大提供核心技术与研究团队,创新平台配套中试、经费及产业化支持,约定共有产权并赋予平台专利组合独立处置权。 合作设置五个研发里程碑,动态调整权益比例,实现“产权激励平台、收益反哺学校”的良性循环。项目产业化后有望形成靶向治疗药物产业链,为高校与研发平台合作提供可复制范本。 为破解单件专利价值低的痛点,福州大学研发团队将多件具有技术关联性的专利打包,发挥1+1>2的效果,形成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专利组合”,既能提升专利含金量,又利于成果转化产业化。基于此,福大与某集团共建医疗机器人研究院,签订1000万元技术开发协议及20件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聚焦手术机器人、VR/AR手术导航等领域打造“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平台,助力我省高端医疗装备产业实现技术与产业双重突破。 此外,2019年起,某眼镜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理工学院合作开展PC镜片技术研发,联合申报获得2项中国发明专利、1项美国专利及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厦门理工学院成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后,赋予成果完成人90%比例所有权,明确后续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由团队承担,双方通过协议定价、公示无异议即完成共有知识产权转让,大幅提升转化效率,实现校企互利共赢。 作为专门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规,《若干规定》的施行将进一步激活福建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通过明确赋权、管理、免责、服务等全链条规则,让科研人员“敢转愿转”、转化流程“便捷高效”、服务支撑“专业有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未来,我省将以该法规施行为契机,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让更多“实验室成果”变成“产业增长点”,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创新动力,为全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立法提供“福建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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