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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回放
www.fjsen.com 2026-01-23 10:36:47 来源:福建日报

同心聚力促发展,协商为民显担当。

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部署,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1149件。其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等10件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协2025年度重点提案。

集众智可定良策,合众力必兴伟业。

一年来,省政协突出“服务大局、精准赋能”,持续打造“为闽协商、为民服务”特色品牌,深入运用提案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专项活动与年度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截至2025年底,经审查立案的930件提案交由90个承办单位办理,共交办2647件次,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13件次,正在解决或已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876件次,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为服务决策、推动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福建日报特撷取一年来省政协重点提案的内容及办理落实情况予以呈现,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提案内容】工商联界提交《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案指出,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不断优化、运用效益不断增强,但仍存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尚未形成规模、知识产权服务尚未发挥集聚效应、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不够通畅的问题。为此建议,推动知识产权与制造产业协同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产业集聚度较高、创新创造活跃的产业园区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构建产学研用创新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和奖酬制度,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加快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布局完善的知识产权集群。建立创新主体联合培育机制,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建立面向重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跟踪辅导机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维权咨询、政策制定等方面作用。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协办。

【落实情况】我省以知识产权工作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是创新成果量质齐升,将智能制造等领域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70天,提速85%,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占比达64%,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4.42万件,获中国专利金奖1项,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2.76万件,居全国第1。二是保护体系多维升级,出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全省国家级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数量居全国第5,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整体处理周期压缩50%。三是运营生态加速成型,在全国率先建设15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获批建设2家全国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全国首创地标“香港注册”认证体系,9个县入选全国县域地理标志百强县,位居全国第1。四是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建设178家商标品牌指导站,商标品牌发展指数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7。2025年上半年全省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48.93亿元,地理标志产业产值超4000亿元。我省连续3年在全国知识产权考核中获评优秀或A级等次,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连续2年获评全国优秀。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我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提案内容】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分别提交《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我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提升老年大学(学校)服务老年人水平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对同类提案创新开展并案处理。提案指出,随着我省老年人口增加,老年教育面临着法规制度缺失、组织领导不畅、供给跟不上时代需求、保障要素不够等问题。为此建议,加快出台我省《老年教育条例》,明确老年教育的责任体系、系统布局、管理要求、保障措施等,推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专门机构与基层组织相互配合的老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适时调整我省老年大学编制、职数,建立“县老年大学—乡市民学校—村(居)学习点”等三级社区老年教育服务网络。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现代化整体规划,构建层次多元、综合完善的课程体系,推动老年教育向人生价值实现、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拓展,鼓励支持老有所为。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保障老年教育,注重向农村和基层倾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升老年教育覆盖面。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协办。

【落实情况】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扩大老年教育供给,逐步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老年教育体系与服务模式。各级老年大学硬件建设持续“上新”,稳步提升办学质量,纵深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创造条件吸引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探索联合办学模式,为全省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多样的教育服务。目前,全省老年大学94所、分校145所,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72所,社区(老年)教学点1500多个,村级“福开学堂”147家,其中,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13所,省级示范基地54个,省级示范性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131所,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加老年教育的人数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26.51%,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老年教育网络形成,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提案内容】经济界提交《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提案指出,在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已逐步成为主力军。但当前我省在金融支持民企科技创新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金融机构难以精准判断民营科技企业真实技术能力,科创金融不良率相对较高,金融机构对产学研协同机制赋能不够。为此建议,健全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体系,用好用足央行创设的政策工具,完善科技金融信贷风险分担政策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流转变现能力。优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建立“一产业一基金”体系,引导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探索“商行+投行”“孵化+产业”“贷款+认股期权”模式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打造“耐心资本”,鼓励孵化载体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孵化基金,探索大企业反向孵化模式。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金融管理局主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协办。

【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持续完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是加大科技金融资源供给,在全国率先创设“闽科易融”“科票通”政策工具,并设立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技改贷”等贴息贷款,截至2025年6月末,全省科技贷款余额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1%;依托省级风险分担资金池及厦门、泉州等地市融资增信基金,助力银行“敢贷、愿贷”;推动科技保险补贴“免申即享”。二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建成超100家科技金融中心、特色支行等专营机构;金服云平台开设科技金融板块及专精特新等特色专区;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技术流”等信贷评价办法。三是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2025年新增境内外上市民企7家,其中6家为科技型企业;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矩阵,目标到2029年构建300亿元功能类、1000亿元产业类基金群;支持兴业银行获批筹设全国首家股份制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福州、厦门获批QFLP余额管理试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推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建设

【提案内容】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提交《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推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建设的提案》。提案指出,当前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存在制度机制有待健全,以高质量发展促共同富裕的政策举措有待完善,探索闽台民族融合发展新路步伐有待加大,福建特色宣传教育品牌阵地打造有待深化等问题。为此建议,完善党对民族工作领导制度机制,加快《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步伐,健全完善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对福安、连江建设国家民委共同现代化试点支持力度,全面推进民族乡村共同富裕,推动援藏援疆工作和闽宁协作高质量发展。建强用好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推动闽台民族乡村结对共建,创设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平台,推动两岸社团组织常态化交流。进一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擦亮爱国主义教育的福建红色品牌,讲好福建南岛语族文化故事,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东南路径宣传交流品牌。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民族宗教厅主办,省委宣传部、省委台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协办。

【落实情况】我省各级各有关单位牢记嘱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提案办理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形成一批研究成果。二是投入挂钩帮扶、民族专项资金1.5亿元,向全省民族乡村授信103.1亿元,惠及4.5万户少数民族群众;实施“青雁计划”闽宁新生代企业人才等3期培训班,培育200余名创业人才;安排500万元深化福安坂中乡与宁夏闽宁镇结对共建;推进国家民委共同现代化试点,福安入选2025中国县域发展潜力百强,连江上榜2025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百强等3项“全国百强”;培育20个“和美村寨”典型。三是举办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的南岛语族研究学术论坛、“闽台一家 中华一体”“两岸同歌·复兴共跑”等纪念台湾光复80周年系列活动,落地17个闽台民族乡村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建设连江县两岸民族产业融合发展交流中心,签约台企72家。

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提案内容】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提案》。提案指出,我省旅游资源位居全国前列,但接待旅游总人数和实现旅游总收入排名偏后,在创意营销、产品体系、服务质量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尚存提升空间。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强文旅资源统筹,强化景区全域联动、产品全程优化、线路全域统筹,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文旅大省的协作,让支持文旅发展的政策更精准、资金更集中。进一步擦亮特色文旅名片,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将“海丝”传统文化与“国潮”等时尚元素相融合,大力实施“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全球推广计划。进一步打造优质文旅产品,深挖八闽文化内涵价值,活化利用考古遗址,研究阐释我省地域特色文化,深化文旅与体育、演艺、影视等领域的跨界融合。进一步完善文旅软硬件配套,整合打造全省统一的全域智慧旅游平台,持续提升旅游交通建设品质,推动闽菜、闽茶、闽品等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文旅对外开放,提升我省文旅在境外社交媒体上的传播力,在境外预订、金融支付、网络通信、医疗救助、语言标识等方面大力提升国际融合度。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文旅厅主办,省外办、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协办。

【落实情况】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走好具有福建特色的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子。2025年,省文旅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入境旅游奖励工作的通知》,加大举措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强化政策支持,加快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案督办调研报告有关意见建议被吸收到省文旅厅制定的《2025年全省文旅经济重点推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10月,我省在北京举办“炫彩中国·清新福建”全球推介会,迅速在国内外刷屏出圈,全网传播覆盖超3亿人次。 

深化闽台社会工作行业交流合作,助力两岸社会融合

【提案内容】省致公党提交《关于深化闽台社会工作行业交流合作,助力两岸社会融合的提案》。提案指出,近年来,我省在闽台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仍存在缺乏综合政策支撑、交流合作深度不足、优秀社工人才落地难等问题。为此建议,加强部门协同,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明确台湾社工人才落地福建就业补助规定、创业扶持细则,精准开发岗位与项目,规划人才培养路径等。强化项目驱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机制,在全省打造一批两岸社工携手建设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拓宽交流广度和深度,提升合作水平。拓宽引才渠道,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策略,拓展台湾社工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依据人才特质配备适宜岗位与环境,吸引更多优秀台湾社工人才来闽就业创业。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委台办主办,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协办。

【落实情况】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两岸社会工作行业交流,持续扩大台胞社会参与,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一是突出保障政策,不断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在台胞聚集社区开展闽台共建共治共享试点,推出更多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项目、基层治理岗位。二是扩大台胞参与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台湾专业团队和人才参与社区营造、乡村建设等项目,打造了马尾区台湾社工服务中心、晋安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闽台城乡社区治理研究院(智库)等平台,建立两岸社会工作人才库。三是优化台胞参与环境,出台直接采认台湾地区社会工作师证书文件;加大引进台湾高层次社工人才力度,打造3个省级两岸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举办全省社会工作者实务技能竞赛,提升本土专业服务水平;举办两岸基层治理论坛、两岸公益论坛、两岸社区服务恳谈会、闽台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研讨会等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活动;全省已聘用专兼职台湾社工30人。 

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提案内容】省民建、福建师范大学省政协委员小组分别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提案》《关于深耕厚植“晋江经验”底色,赋能企业“诚信”而上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对同类提案创新开展并案处理。提案指出,当前,我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存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治机制不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条块分割、部分部门对社会诚信建设不够重视等问题。为此建议,健全诚信建设体制机制,统筹协调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征集、整理、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依法开展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做大做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扎实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审批提速、服务发展”活动。推进信贷征信、税收信用管理、工商合同守信、产品质量诚信、食品安全诚信、价格诚信等商务领域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设,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发改委主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福建省分行协办。

【落实情况】《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进入立法流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进展。一是夯实数据底座与共享机制,动态更新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2.84亿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推广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平台促成贷款超692亿元,省金服云平台实现省市互联互通。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畅通投诉渠道;认定127家省级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推广“家政信用查”平台并拓展个人信用分应用;细化执行流程公开,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对接。三是优化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建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3.0版系统,让42.8万户A类企业“无事不扰”;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优化民营小微融资增信服务。四是失信惩戒与诚信激励双向发力,2025年1—9月,共计42304人次信用修复后回归市场;多部门推动失信信息共享,在招投标等领域限制惩戒。五是持续开展“诚信八闽行”等活动,覆盖超30万人次。 

科学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提案内容】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交《关于科学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提案》。提案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科学利用林地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种养、拓展生产加工,“森林粮库”不断丰富。但也存在投资成本高、产业链条不够长、要素保障能力不足、品牌拓展不够优、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此建议,强化机制创新,省级层面成立林下经济工作专班,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县级层面把林下经济与乡村产业振兴一同谋划、一体推进。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将林下经济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开发特色险种,创新信贷产品。聚焦合作经营、产业升级、延链补链,推动林下经济立体经营、复合经营、精致经营,促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强化科技服务,成立省级林下经济专家库,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设立“科技小院”,以技术创新赋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林业局主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协办。

【落实情况】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各尽其职,推动提案办理不断走实走深。一是部门协作逐步加强,财政投入、品牌建设、税收减免等政策协同发力,在全国率先规范登记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林下产品获评福建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农优品数量创历史新高;部分林下特色种植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财政奖补范畴;森林药材创建规范化全过程可溯源种植基地数量逐年增加。二是产业活力逐步增加,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步伐加快,生产基地初具规模,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日益增长。2025年来,全省新建各类林下经济基地286个。三是人才支撑更加有力,征集了林下种植、景观利用、林业经济管理等6个方面的90名专家,成立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家库。四是产业吸引力更加强劲,林下空间资源有效盘活,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返乡创业人员领办林下经济数量持续增长,吸纳就业人数稳步增加。 

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提案内容】省九三学社提交《关于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提案》。提案指出,近年来,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但仍面临政策落实存在障碍、成果转化缺乏全链条支撑、市场化技术服务机构专业化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完善法律政策环境,明确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方式等,建立应用类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效突出的高校院所给予奖励。建设全方位高能级支撑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牵头联合组建概念验证中心,盘活现有小试中试平台存量,加快建设国家重点产业链缺失的中试平台和行业共性科技成果中试服务基地。构建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动高校院所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全覆盖,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构建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科技厅主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协办。

【落实情况】我省先后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等政策,在全国首次设立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较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统筹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实施“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支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依托高校院所组建行业技术开发基地62家。实施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北京中关村硬创空间中试服务平台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相继落地。建设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智赋百景”行动,培育98个AI应用场景,其中6个入选工信部典型案例。在全国率先立法促进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65项重点新材料列入国家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新增5个科技保险险种,提供政府融资担保,设立风险分担资金池。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提案内容】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提案》。提案指出,与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发展较好的省份相比,我省仍存在规划布局尚不合理、电池报废政策和责任溯源延伸制度尚未建立、回收拆除再利用行业发展较弱、无资质收购拆解电池隐患丛生、再生利用技术和装备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建议,制定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规划,建立全省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管理平台和“电池护照”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体把废旧电池交付至有资质企业统一处理。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支持头部企业在全省试点布局充电检测服务站,同步实现电池高效回收利用。谋划建设省级“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中心”和“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完善优化行业准入、金融服务、用地支持、资金奖补等具体措施,推动我省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理情况】该提案由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协办。

【落实情况】全省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同向发力,加快构建废旧动力电池新型回收利用体系。一是推动相关政策文件加快制定。省工信厅牵头起草的《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方案》完成两轮意见征集、修改完善,拟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6—2028年)》初稿已形成。二是推进科技创新赋能。省科技厅拟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材料再生回收利用等绿色技术纳入2026年度区域发展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与省科协共同开展“福建省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发展战略研究”,支持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锂电池关键材料研发、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三是推进日常监管与排查整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将非法拆解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列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加大查处力度,倒逼行业规范绿色发展。 

(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整理)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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