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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摘登
www.fjsen.com 2026-01-26 10:25:26 来源:福建日报

编者按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显著成效,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力量。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牢记人民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情牵“民之关切”,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共提出议案19件、建议901件。内容涉及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文化繁荣,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丽福建,推进法治福建、平安建设等各个方面,充分展现了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履职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选取了1件议案、14件建议作为年度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典型案例。这其中,既有代表充分发挥履职作用、深入调研反映群众所需所盼提出的建议,也有承办单位尽职尽责、高效务实办理,实现“办理一件、解决一片、推动一方”的建议;既有转化为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地方立法的议案,也有相关委员会对口督办取得较好成效的建议。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反映了议案建议工作的质效,回应了人民群众意见呼声。

以立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龙岩代表团林志国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高度重视,与代表沟通后,会同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推动《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列入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典型意义】民营经济是福建经济的重要特色、优势和活力所在,制定《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是我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省经济立法领域的一项重要成果。条例系统构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框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设投资融资促进专章为民营经济“输血补气”,设科技创新专章培育新质生产力,设服务保障专章优化政务服务,设权益保护专章破解民企发展难题。对于优化全省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法治引领和支撑作用。

【立法情况】在充分吸纳代表议案相关立法建议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次组织论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条例于2025年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同类立法提供了“福建样本”。

破解新时代高技能人才短缺瓶颈 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福州代表团傅天龙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交由省人社厅主办,省教育厅协办。

【典型意义】高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该建议紧扣我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求,从完善顶层设计、优化培养模式、深化评价改革、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系统提出对策,对于破解技能人才短缺瓶颈,营造“重才爱才惜才”社会氛围,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理成效】省人社厅等部门将代表建议视为推动工作的“金钥匙”,积极推动产教深度融合,2025年指导高等职业院校优化调整专业比例达13%,全省技工院校新增企业新型学徒制学生3006人。技能评价机制持续创新,依托全省391家备案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超过600名高技能人才通过“双贯通”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激励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25年遴选第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42名、认定“福建省技术能手”163名,新增国家级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0个,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70个。截至2025年底,我省共有技能人才814.6万人、占就业人数的37.5%,高技能人才达293.24万人、占技能人才的36.0%,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推动福州大学城进入“产城人”深度融合的新阶段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福州代表团黄蕾等5位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产城人”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城的建议》,由福州市政府主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协办。

【典型意义】福州大学城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谋划推动的重大项目。代表建议直面大学城在区域空间、基础设施、校地共享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从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要素保障、打造示范样板等方面提出系统性建议,对于推动大学城从“园区”向“城区”转变,促进产业、城市、人才深度融合,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办理成效】福州市及省市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将代表建议系统融入发展规划与建设项目。强化顶层设计,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项目建设规划重点项目超百个,总投资达上百亿元。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建成后将新增学位逾千个。积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取得实效,对台科教合作深化,支持大学城高校与台湾名校共建联合实验室,促进两岸青年学术交流与创新合作。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指导,配合做好项目谋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城孵化项目对接申报。

维护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 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南平代表团谷国海代表提出了《关于超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权益保障的建议》,由省人社厅独办。

【典型意义】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就业形态多样化,超龄劳动者群体日益庞大,其职业伤害保障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该建议针对这一群体保障缺失的现实困境,呼吁将其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于维护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了真切而务实的民生温度。

【办理成效】省人社厅将代表建议作为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包容性发展的重要课题,认真吸收建议内容,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为包括超龄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为政策的可持续运行和扩大覆盖面奠定基础。同时,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待人社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后,即可迅速衔接落实。

深化闽台宗亲交流 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漳州代表团方丽云代表提出了《深化闽台宗亲交流,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建议》,由相关部门办理。

【典型意义】福建是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深化闽台宗亲交流是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推动融合发展的重要情感纽带。该建议针对当前宗亲交流存在的形式单一、参与面窄、载体不足等问题,提出强化协同、创新载体、丰富形式等意见,对于发挥我省独特优势,以血缘亲情促进两岸同胞走近走亲,具有深远意义。

【办理成效】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持续巩固文化纽带,开展族谱数字化工作,举办“线上寻根”系列活动,累计吸引海内外超过百万人次线上参与,有效服务了台胞的寻根需求。交流合作务实深化,在35个闽台“同名村”引入乡建乡创合作模式,成功落地27个特色项目,总投资达8000万元。

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泉州代表团林龙金代表提出了《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应用的建议》,由省科技厅主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协办。

【典型意义】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该建议指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供需对接不畅、中试薄弱、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围绕提升成果质量与需求匹配度、强化中试环节、构建对接机制等提出对策措施,对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理成效】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一揽子配套法规政策,首批认定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8个,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14个,立项支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5个,支持33个院省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带动企业投资1.27亿元。扶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补助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38家,补助经费2363.67万元。大力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开展3批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举办3期技术经纪(理)人培训。

将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厦门代表团蔡锋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海上福建”建设,促进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由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局分办。

【典型意义】该建议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从推动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壮大“蓝色生物制造”等新质生产力、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意见,对于我省把握海洋发展新机遇,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将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

【办理成效】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落实机制,将代表建议系统转化为发展规划、具体政策和重点项目,印发实施了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清单。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及厦门市共建第三海洋研究所翔安基地等重大科创平台,省海洋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加快建设。支持马尾造船厂等龙头企业开展绿色智能船舶研制,2025年交付的高端海工装备订单金额超100亿元。实施海洋渔业“八个专项行动计划”,推动设立福建省现代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省级资金4亿元,有效引导产业升级和要素集聚。

探索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路径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福州代表团杨冰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机制的建议》,由省住建厅主办,省财政厅、省文旅厅协办。

【典型意义】传统村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其保护利用是乡村振兴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课题。该建议敏锐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重建设轻运营”、“重颜值轻价值”、监管不足、人才匮乏等深层次问题,并从资源整合、产业培育、运营机制、政策资金、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一整套具有前瞻性、可操作的对策,对于推动传统村落从“静态保存”转向“活态传承、创新发展”,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价值。

【办理成效】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夯实保护基础,完成新一轮调查并新推荐申报中国传统村落58个。争取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6个(全国最多),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4亿元。活化利用模式创新,通过“福建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成功上线空置老屋1301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超6亿元;资金保障渠道拓宽,在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同时,创新运用金融工具,成功发行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债券3亿元,为可持续保护提供了多元化支持。

提升基层法院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福州代表团何宝平代表提出了《关于落实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夯实司法担当作为法治思想根基的建议》,由省法院独办。

【典型意义】基层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其司法能力和责任担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该建议针对当前基层有的司法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传导不畅、法官职业保障有待强化等问题,提出司法体制改革与审判效能提升的对策措施,对于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统一法律适用、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基层法院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基层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办理成效】省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将其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强化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组织跨层级难题会商,为基层减负。提升审判质量,常态化开展文书质量筛查,长期未结案件占比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并加强类案检索推动裁判尺度统一。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磨锋砺剑”审判业务技能竞赛,不断提升法官履职能力,夯实公正司法基础。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提升权益保障水平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厦门代表团韩韬轶代表提出了《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由省人社厅主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协办。

【典型意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该建议针对立法缺失、执法监管缺乏刚性依据、平台监管不足等问题,提出加强立法、畅通维权、强化监管等意见,对于补齐劳动保障制度短板,维护广大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办理成效】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内容,写入《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覆盖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3个行业的11家平台企业。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渠道,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指引、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站式”服务。

以科技创新推动再生稻发展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平潭综合实验区代表团张建福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福建再生稻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科学技术厅协办。

【典型意义】再生稻具有“一种两收”、省种省工、节水节肥、米质优良等突出优点,是提高复种指数、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建议立足我省山地丘陵多的省情农情,紧扣再生稻产业发展中的科技短板,从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推广、提升加工附加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对于系统破解再生稻品种选育、农机农艺融合、品牌效益提升等关键问题,推动我省再生稻产业“扩面积、提单产、增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办理成效】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将代表建议办理与推动再生稻产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科技支撑,修订水稻品种审定标准,将再生稻纳入审定范围,加快适宜品种选育推广。提升生产机械化水平,针对丘陵山地特点研发推广专用小型机械,建设高产高效示范片超1.3万亩,带动全省再生稻总面积突破20万亩。推动全省59家大米企业的15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产业效益不断提高。

推动家庭病床服务从“试点探索”走向“规范提质”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泉州代表团肖惠中代表提出了《关于做实我省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建议》,交由省卫健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协办。

【典型意义】家庭病床服务是我省医疗卫生领域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的有益探索,在缓解高龄老人、长期卧床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困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建议针对当前我省家庭病床服务供给存在的政策知晓度不高、医疗安全监管需强化、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待调动、部门政策协同不足等问题,提出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完善激励、促进协同等具体措施,对于推动我省家庭病床服务从“试点探索”走向“规范提质”,扩大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医养结合和健康福建建设,具有重要的民生意义和实践价值。

【办理成效】省卫健委等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将其作为惠民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健全激励和补偿机制,引导各地稳步扩大服务供给。另一方面,发挥家庭病床省级专家指导组作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培训指导,积极总结推广福州、厦门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福州代表团郑时奋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化精准监督推进福建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由省检察院独办。

【典型意义】民事检察监督是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司法公正与权威,关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建议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目标,指出了在监督理念、能力、机制等方面持续优化的方向,对推动民事检察监督从注重规模向提升质效、从单个环节向全流程监督转变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落实精准监督,有助于强化对民事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与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

【办理成效】省检察院将办理建议作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聚焦精准监督与协同发展,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监督机制与数字赋能协同推进,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指导下级检察机关加强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挽回经济损失。强化检法协作,成功化解多起涉群体利益纠纷。深化监督成效,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快建立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三明代表团王清芳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由省医保局主办,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协办。

【典型意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制度安排。该建议立足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对长期护理服务的迫切需求,聚焦制度建设的核心环节,提出的意见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加快落实该建议,对于健全我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难题,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促进养老护理服务产业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民生价值。

【办理成效】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启动了我省专业化护理队伍的规模化、规范化培养工作,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建立健全失能等级评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构建规范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试点城市福州市实施该制度以来,有效保障了参保人的长期护理基本需求,减轻了家庭照护和经济负担。

盘活低效用地 破解土地资源约束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莆田代表团王文晖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建议》,由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协办。

【典型意义】盘活低效用地是破解土地资源约束、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该建议针对试点经验推广、金融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提出意见,对于深化我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成功模式,强化政策协同,提升土地要素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办理成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存量挖潜,运用政策工具包已成功盘活低效用地累计11.9万亩。多次召开全省现场会,系统梳理并转发试点城市4批次47个典型案例,推广用途合理转换、混合产业用地、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等再开发模式。通过下放审批权、预支指标等改革,压缩审批时限。与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政银合作框架协议,为全省自然资源提供1000亿元意向融资支持,省级财政安排26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综合评价靠前、低效用地盘活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工业园区给予奖励,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本版文字由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 整理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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