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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支持范围及标准 福建省出台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

2026-02-12 09:01:01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2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林霞) 近日,《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提出聚力发展行业垂直模型、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壮大重点骨干企业,打造提升高能级公共平台,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应用,赋能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2023年福建出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旧十条”),到去年底《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十条”)出台,再到《福建省人工智能项目实施方案》出台,一揽子重磅政策出台背后有何深意?“含金量”有多高?就此,记者采访了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

“新十条”是在评估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的支持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十条措施。此次《实施方案》则是进一步明确了“新十条”的支持范围及标准,提出对优质人工智能项目采取最高限额、分档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并提出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实施流程。

相较“旧十条”,去年底“新十条”新增了若干条针对性强的支持措施。如,把培育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作为主攻方向,把培育平台作为重要抓手,支持培育高层次人才。

具体怎么做?《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补助标准。其中,综合考虑项目投入情况、技术先进程度、升级可持续性、用户使用评价和推广成效等因素,对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分A、B、C三档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同时,综合考虑平台建设投入、研发创新能力、共享服务水平等因素,对优质平台牵头建设单位,分A、B、C三档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50%。

此前,“新十条”还提高了“旧十条”中的3条延续政策的奖补标准,一是加大力度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企业,二是加大力度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产品,三是加大力度支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招商对接。

《实施方案》则进一步作出说明:支持培育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综合考虑综合实力、研发创新、市场应用等因素,对优质企业分A、B档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开发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智能芯片、智能装备、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人工智能优质产品,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成效和用户侧评价等因素,对人工智能优质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等。

“新十条”还在“旧十条”的政策基础上,扩大算力补助政策普惠范围,降低了补助门槛。对此,《实施方案》提到,支持开发或应用人工智能模型的企业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对年度购买智能算力服务总金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实际购买智能算力服务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对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人工智能优质产品、人工智能创新优质平台、人工智能优质企业、采购算力服务补助等申报提出了具体的条件。如,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的申报主体要拥有专业的人工智能项目研发团队,相关模型应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需求,稳定的数据集来源,模型设计科学合理,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已实现应用,且应用效果明显,项目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等。

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项目可先行向所属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报送,后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然后省级方面将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或展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对于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能快速促进人工智能发展的优质项目,省级方面将适时牵头组织并在相关行业推广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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