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多地明确:春节期间,不处罚!

2026-02-12 22:19:18 作者: 来源:福州交警、漳州交警、莆田交警、浦城新闻、今日福安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春节期间

为了营造瑞气祥和、平安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福建多地明确了

车辆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

福州

针对外地游客驾车来榕游玩不熟悉路况的情况,福州推行人性化执法举措,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条件下,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喇叭、超速未达20%、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轻微跨压实线、单行道逆向行驶等6类轻微交通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漳州

2月15日到2月23日期间,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柔性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采取人性化措施。

新春佳节将至,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温馨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来漳游客与市民出行体验,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对以下6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警告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一、外地来漳车辆因不熟悉路况,发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轻微跨压实线、驶入单行道等轻微交通违法,未引发拥堵与交通事故的。

二、小型汽车在景区、酒店、商圈、餐饮场所周边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正常车辆通行、未造成拥堵与交通事故的。

三、小型汽车在限速路段超速未达20%,或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含)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未防碍交通安全或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五、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六、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且未能出示电子驾驶证、行驶证,经现场核查信息合法有效的。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12日

莆田

春节期间,莆田交警推出交通十项便民措施。其中,入莆车辆因不熟悉路况产生的轻微交通违法,以劝导教育、警示告诫为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予处罚。

南平浦城

南平市浦城县于2026年2月15日(腊月廿八)至2月23日(正月初七)推出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交通便民措施。

1、轻微不罚: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不影响安全驾驶、可以当场纠正的违法,原则上不处罚。

2、首违免罚: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

3、自撤免罚:当事人主动撤离现场,不影响交通的,所涉及的一般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4、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参加交管“12123”参加网上学习,最多可减免6分。

宁德福安

春节期间,福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对辖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予以警示纠正,不予处罚。

新春将至,年味愈浓,2026年丙午马年春节假期临近,为切实保障假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让广大市民及来韩城游客度过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福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执法理念,推出春节假期轻微交通违法人性化管理举措,对符合条件的轻微交通违法实行“只警示、不处罚”,全力营造温情有序、便民利民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实施时间

2026年2月15日0时至2月23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涵盖除夕前一天至春节假期结束)   

二、适用范围及具体情形

本次“只警示、不处罚”举措,适用于福安辖区内发生的、未造成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及其他不良影响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如下:

1. 景区、酒店、商圈周边临时停车:辖区景区、重点酒店及核心商圈周边,车辆临时停放未按规范到位但未妨碍道路正常通行的,交警部门现场劝导驾驶人规范停放,仅予以警示教育,不予处罚;

2. 辖区严管路段首次轻微违停:中兴路、栖云路、解放路、冠后路、金山路、富阳路等严管路段,机动车首次出现未按规定停放且未影响交通通行的,予以口头警示提醒,不作处罚;

3. 非主次干道临时不规范停车:辖区非主次干道内,车辆临时停放不规范但未阻碍交通顺畅通行的,交警将通过现场劝导或短信告知方式,提醒驾驶人尽快驶离,仅作警示,不予处罚;

4. 外地小型汽车轻微交通违法:外地小型汽车驾驶人因不熟悉福安本地路况,发生违反禁令标志、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轻微交通违法,且未引发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的,免予处罚,仅予以警示引导;

5. 特定路段通行便民调整:①湖滨北路由北向南方向(街尾电力公司往解放路方向)允许机动车通行;②新华北路至新华中路(闽东世纪城路口)、东大路至金山北路、花园路至富阳路、九福路至金山南路、高乐巷至金山南路等方向,取消限时禁止左转限制,便利市民及来韩城游客出行;

6. 其他轻微交通违法情形: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经现场提醒后立即纠正的;车辆通过路口时车身轻微越线,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因路况不熟误入单行道,发现后及时纠正行驶方向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经交警指出后立即停止该行为的,均仅予以警示,不予处罚。

三、特别提醒

1. 本次“只警示、不处罚”的核心前提是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影响,驾驶人需积极配合交警现场劝导,及时纠正违法状态;若经提醒后仍拒不纠正,或违法行为已造成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适用本便民举措,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严处,绝不姑息纵容。

3. 本举措仅适用于2月15日至23日规定时间内辖区内的轻微交通违法,假期结束后,将全面恢复常态化交通执法管理,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4. 假期期间车流量较大,建议广大市民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扎堆拥堵,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四、温馨倡议

佳节团圆,安全为先。福安交警在此温馨倡议全体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主动礼让行人、避让非机动车,共同维护全市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愿大家携平安上路、带团圆归家,共度平安祥和、喜乐美满的丙午马年新春!

福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2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