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经济 > 正文
福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来了!
www.fjsen.com 2026-02-25 16:23:50 来源:福建省商务厅官网

近日

福建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

《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提到

对换购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

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

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对换购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的

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

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


来看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以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6〕1号)要求,为更好实施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厦门可结合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参照执行事宜。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哪些人可以领补贴?

如何申请补贴?

点击下方文字看具体细则

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周冬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