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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8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高品质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2026年,省级财政按照每户不超过4800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支持6000户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 服务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福建省户籍、持证残疾人且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 (二)在5年内未获得过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以审批通过时间为节点); (三)重度肢体、三级下肢、四级下肢残疾人;或重度视力残疾人;或享受低保或者特困供养的重度精神、重度智力、重度言语、重度听力残疾人。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一户多残、经济困难、多重重度及残疾等级高的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