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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8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3-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理司法救助案件1738件,决定救助1712件,救助率98.5%,累计救助涉诉困难群众298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841.03万元。 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特别关注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尤其对本人或家庭因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生活陷入急困的未成年人给予优先保护。近年来,司法救助未成年人37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356.93万元,占全体受助人员资金发放总额的19.83%。 主动摸排线索,做到应救尽救。福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救助线索摸排机制,推动端口前移。一是建立法院内部线索排查流转机制,窗口人员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及时备注报告、办案人员发现符合救助的及时移送审查,做到各部门参与、各条线自查、全流程排查。如福州法院在诉讼前端设置《司法救助线索填报表》,做到每案必附、全程跟踪。二是依托大数据识别研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一张网”“执行终本案件库”“信访信息”等平台数据自动识别、精准研判的优势,有力提升排查效能。三年来,全省法院通过各类大数据平台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32件、36人,约占救助人数总额的10%。 用足救助政策,强化精准施救。福建法院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搭配适合未成年人的特殊救助模式。如三明法院立足未成年人自身条件定制差异化救助方案,结合未成年人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条件定制“个人套餐”。福州法院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救助中心”,提供家庭心理支持。宁德法院创新救助金管理发放,结合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就学就医开支情况等特点,综合采取分期拨付、第三方托管等方式,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坚持多元共治,做实协同联动。注重优化整合各方力量、衔接相关政策,推动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形成社会合力。厦门法院、漳州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对决定救助的未成年人同步将线索移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推动救助对象纳入低保待遇、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范围;南平法院与民政部门建立了“救助信息实时核对”机制,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救助盲区;龙岩法院推广“365”司法救助协同机制,根据救助人不同教育阶段需求,依法补助生活费、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争取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未成年人因案成为孤儿的,及时纳入“福彩圆梦”助学项目救助范畴。 注重持续跟踪,落实长效帮扶。福建法院注重落实跟踪回访,建立“一人一档案”的全周期个案管理制度,定期回访谈话,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生活改善、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等情况,建立诉求台账,对反馈的问题事项分类梳理、分级处置、限时办结。如莆田法院建立了“救助儿童成长档案”,落实“跟踪回访一次、档案更新一次”,实现对受助儿童的全流程跟踪记录。泉州法院依托全省首个党委政法委“向日葵”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中心专业平台,引入心理咨询、社工服务等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创伤修复、情绪调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