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六十一号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