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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以县域为重点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力量。 到2027年,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粮食产量稳定在515万吨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5%,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100%;乡村民生达到新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0以内;乡村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力争达145个;沿海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优化城乡规划布局。遵循、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规律和趋势,持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一体布局县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稳慎有序推进乡级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优化县乡村功能合理布局。推动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乡空间体系,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功能有效提升。 (二)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到2027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88%。组织实施“邻县高速通”工程和“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持续推动快递进村。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三)高效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7年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70%。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优化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推进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 (四)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统筹乡村布局,引导建设区域组团、乡镇共建、跨村联建等片区,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对地处城郊的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对人口集聚、有发展潜力的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对人口规模较为稳定、发展潜力一般的村庄,重点完善公共服务,适度开展乡村建设,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对文化资源丰富、少数民族文化特征明显的村庄,重点加强文化保护,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整体价值。对主体位于离岸海岛的村庄和具有独特侨台文化遗产的村庄,深入挖掘海洋文化、侨台文化,结合村庄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要素,有序引导村庄特色化发展。对人口外流严重、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且近期无搬迁计划的村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对生存条件恶劣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等的村庄,有序实施搬迁撤并,解决好民生、就业、生态等问题。 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 (五)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着力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有机融合,促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落实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探索开展水稻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提高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控。 (六)壮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分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茶叶、食用菌、蔬菜、畜禽、水产等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加快打造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深入挖掘闽茶文化内涵,开展“闽茶海丝行”等各类茶事活动,推进“三茶”统筹发展。 (七)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行动,支持产地加工设施改造升级,提升分级包装、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水平,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福农优品”品牌矩阵。培育“农业+”文化、旅游、康养、休闲、体育、研学等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强化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 (八)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在农业核心种源、关键共性技术和山地农机装备等方面开展协同攻关,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整体提升。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绿色技术装备应用。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水稻育种能力。 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九)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拓展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快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消除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黑臭水体协同治理。 (十)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推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减量增效,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深入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开展农业节水行动,促进农业用水节约高效。稳步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实施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并轨管理,推进生态系统稳定多样。 (十一)构建数字乡村发展新格局。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进数字乡村先行区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协同办公等数字化平台,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构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乡村教育、医疗、文化数字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数智生活馆”。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平台。 五、完善乡村人才培育使用机制 (十二)加强乡村本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项目,壮大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队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对青年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到2027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达51%。加强农村法律人才和儿童服务人才培养。 (十三)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发展。聚焦生物育种、智慧农业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选派、招募一批农业生产经营、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人才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开发行动,支持大学生参与乡村振兴,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搭建“新农人”培育平台,支持新农人创新创业。持续开展“智惠八闽”专家服务乡村振兴和“海归英才八闽行”等活动。深化闽台乡建乡创,支持两岸乡建乡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 六、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 (十四)培育文明乡风。实施“文明有象·和美乡村”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化拓展“循迹再奋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探索推进文化特派员制度,推动形成新的农村文化建设力量。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分馆增量提质建设,盘活农村闲置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开展村跑、村舞、村BA、村歌等“村”字号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入开展“蒲公英在八闽”法治宣传,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十五)传承弘扬八闽优秀文化。赓续乡村历史文脉,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深入挖掘弘扬耕读传家、崇礼亲仁等福建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传承戏曲曲艺、民俗活动、手工技艺等中的八闽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乡村工匠,打造“文创福建”品牌。组织开展具有鲜明内涵、体现时代特色的节日文化活动。支持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 七、开拓现代乡村善治新局面 (十六)强化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落实县级党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落实“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延伸覆盖,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全覆盖开展县乡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十七)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化乡村“雪亮工程”、“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宗教和民间信仰管理。持续开展反邪教、禁毒宣传教育和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厚植农村发展新动能 (十八)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序衔接,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十九)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等改革。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统筹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政策。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依法设立乡村振兴基金,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贷”作用。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九、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十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健全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和时效性。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提升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深化闽宁对口协作,扎实做好援藏援疆等工作,打造新时代东西部对口协作样板。 (二十二)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建设农村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持续开展“师带徒”活动,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引导企业与小农户加强利益联结,到202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达60%。 十、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统筹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象工程。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