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截至6月10日,全省领取消费券23.67万次,核销金额超过1.27亿元,带动消费达到5.8亿元,超过4.4万名失能老年人从项目中受益。 该补贴项目遵循的是“钱补老人、券买服务、机构核销”的原则。该项目补贴对象面向居住在福建省,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专门用于抵扣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消费费用。补贴形式为,通过民政部官方推出的民政政务门户移动端“民政通”按月发放额度为800元的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当月有效,不是现金,不能提现,只能线上消费,机构服务类消费券抵扣比例为40%,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抵扣比例为50%。使用范围为,长住、喘息、日托等入住养老机构,以及生活照料、基础照料、探访关爱、健康护理等居家上门服务的47项服务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这项政策打破了传统养老补贴以家庭经济状况为核心判定依据的模式,同时突破户籍限制,以失能等级为唯一判定标准。 据了解,补贴金额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根据财力状况,分别按照85%、90%、95%的比例对县(市、区)分档予以补助,其余资金由市县承担;厦门市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按规定予以85%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厦门市自行承担。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以实施补贴项目为契机,加快培育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机构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探索“养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模式,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指导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发展“养老+家政”“养老+物业”等模式,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面向失能老年人的普惠性惠民政策,立足民生保障与行业发展双向发力,核心目标在于“惠百姓、活市场、优供给”,在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的养老压力的同时,通过需求端拉动供给端升级,培育发展养老市场,优化服务供给结构,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构建“民生改善带动产业发展、产业升级赋能民生保障”的良性循环。 (记者 陈尹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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