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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省级地方性法规施行!
2026-06-16 22:48 作者:朱子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6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朱子微)今年7月1日起,《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第一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未定级的侨厝侨批怎么保护?海外业主的房子如何修缮?老建筑能不能装现代设施?6月16日,在《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省司法厅、省侨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推动制定《条例》情况作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立法破冰,留住侨乡记忆

华侨历史文化遗存是连接海外侨胞和祖(籍)国历史文化的天然纽带,不仅见证了海外侨胞敢拼敢闯的奋斗历史,更承载着他们对故乡的深情眷恋。然而,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这些遗存由于数量多、分布广、产权复杂,长期面临着管护缺位、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甚至“拆无约束、保护无依据”的现实困境。

守护好侨胞根脉,维系好精神血脉,亟需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立法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源于破解现实难题的迫切需要与扎实的基层探索。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侨办主任肖华鑫介绍,2023年,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组织对全省涉侨建筑进行摸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涉侨建筑2633栋(处)。面对庞大的基数,福建在摸清家底的同时,会同多部门评选认定了3批18个福建省侨乡文化名镇名村,并指导推动泉州、厦门等地率先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这些生动的基层实践,为省级层面立法破冰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人大立法引领也起到关键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副主任叶勇鹏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注重顶层设计,坚持开门立法和问题导向,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召开多场立法论证会,重点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制度以及传承利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提升、固化,有力回应了广大侨胞尤其是新侨和华裔新生代的诉求,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使法治保障更有力度。

破局立新,织密保护法网

《条例》共六章四十条,直面福建侨乡历史文化遗存“数量多、产权杂、管护难”的特殊症结。

解决“保什么”的问题。许多散落民间的侨厝侨批,虽未挂上文物的“牌子”,却同样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肖华鑫介绍,《条例》明确遗存范围,不仅保护列入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涉侨建筑等,还保护未列入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遗址、遗迹、场所和实物。同时,还将一些随着时间沉淀和价值挖掘而具有更大保护价值的不可移动华侨历史文化遗存,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标准纳入相应法律法规保护。

解决“怎么保”的困惑。针对遗存保护中“拆无约束、保护无依据”的难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洪旺介绍,《条例》创新了认定制度,明确了认定主体、标准和程序。同时实行名录管理制度,建立普查入库、依规有序退出的机制,既守住保护底线,又充分考虑产权变更、建筑灭失等特殊情况,从而精准、动态地实现对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常态化保护。

在保护过程中,最令人头疼的莫过于产权分散带来的管护与活化难题。一些涉侨老建筑因业主旅居海外而难以牵头修缮,想加以利用又常被僵化的保护规定“捆住手脚”,曾让不少侨乡和侨胞陷入无奈。黄洪旺说,《条例》明确了产权人、使用人、属地政府的三级责任体系,更为人性化的是,《条例》适度放宽民居内部现代化改造权限,规定在符合结构、消防安全和保护规划要求,并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和典型构件的前提下,房主可以实施内部改造、加装现代化生活设施,杜绝“一刀切”僵化管控,让老建筑既保留沧桑岁月的“面子”,又有宜居舒适的“里子”。

保护绝不仅是把老房子封存起来,让遗存“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传承。《条例》专设传承利用章节,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选取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相对集中、旅游基础较好的村镇、街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开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项目、发展特色餐饮和民宿客栈等业态,打造华侨文化旅游主题景区,实现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活态传承。

同心聚力,激活遗存生机

良法善治,重在落地。有了法规,更需要各部门协同联动与全社会同心聚力,才能让保护网真正发力,让华侨历史文化遗存在当下闪耀光芒。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侨办已开始谋划《条例》落地的“后半篇文章”。肖华鑫表示,省侨办将主动担当作为,牵头制定《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认定办法》,同时适时组织全省普查调查,指导各地依法开展工作,切实推动法规落地见效,并抓好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知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侨联是连接广大侨胞的连心桥,引导更多侨界力量深度参与,是激活遗存的关键。

省侨联副主席齐志表示,将着力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省侨联独特优势,在依法协同上,协助行政部门做到“应保尽保”,当好“保护联动者”;在深耕侨史上,实施“闽侨记忆工程”,大力弘扬以“嘉庚精神”为核心的华侨精神,当好“记忆守护者”;在活化利用上,指导基层侨联依托古厝、番仔楼等涉侨建筑建设“小而精”的微型侨史馆,打造侨史展陈的新矩阵,当好“故事讲述者”;在多维辐射上,面向海外侨胞特别是华裔新生代,组织寻根活动,增强其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当好“文化传播者”。

要确保保护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同样离不开人大的监督保障。叶勇鹏表示,下一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推动法规落地见效,为打好新时代新“侨牌”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