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 福建省水利厅发布了 2025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拟奖励县(市、区)名单 来看详情——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我厅组织研究并提出了2025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拟奖励县(市、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 拟奖励县(市、区)名单: 泉州市永春县、晋江市; 南平市浦城县、建瓯市; 龙岩市连城县、永定区; 福州市福清市、连江县; 漳州市龙文区、龙海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21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