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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两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6-06-26 10:42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三明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最新!

福州、三明发布通知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起来看——

福州

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以及《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5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对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

1.上限标准。2026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为32430元。

2.下限标准。2026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确定为2195元。若2026年度内福建省人社部门对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则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职工本人上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低于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其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2026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6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规定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国家统计局最新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2026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其中,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请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以上标准及时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涉及内容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点击下图查看解读↓

三明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员:

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明住房规〔2025〕1号)规定,现就三明市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5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

(二)月缴存基数上限为三明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6810元),下限参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三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存比例相同。

(二)缴存基数调整时,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二)月缴存额上限为6434元(26810元×12%+26810元×12%),下限为190元(1895元×5%+1895元×5%)。

(三)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存额自行确定,但不得超出我市最低和最高缴存限额。

四、基数调整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选择办事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业务登录办理。

(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核定表》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缴存单位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应于9月底前完成,并将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