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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公布了《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 一起来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点击查看全文:《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 《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 总体要求是什么? 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起来看相关解读 ↓↓↓ 当前,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更新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我省实施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在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上取得阶段性成效,城市高品质生活呈现新图景,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取得新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系统开展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奋力开创具有福建特色的城市发展新局面,编制《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依据及规划期 《规划》以《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为依据,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推动福建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全面对标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的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个城市的要求,衔接国家规划,确定总体框架,同时结合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的内容,逐项转化为具体任务部署,形成《规划》正文,包括9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规划目标。按照国家规划的2030年和2035年两阶段目标,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奋力谱写人民城市福建实践新篇章;到203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的分阶段目标。同时,衔接国家规划指标,结合我省实践探索,确定10项主要指标。 第二至第七部分为重点任务。以“建设六个城市”为框架,明确6个方面、21个重点任务、14项重大行动。一是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建设创新城市。提出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都市产业增容提质、激发城市内需消费潜力、提升城市对外开放水平等4项重点任务。二是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建设宜居城市。提出建设安全舒适“好房子”、构建安居和谐“好小区”、创建便民幸福“好社区”、塑造闽韵活力“好街区”、营造宜居宜业“好城区”等5项重点任务。三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建设美丽城市。提出深化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3项重点任务。四是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建设韧性城市。提出加强老旧房屋安全治理、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强化城市基础设施支撑、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严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5项重点任务。五是彰显闽派文化魅力,建设文明城市。提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塑造八闽城市时代新貌等2项重点任务。六是强化数智赋能治理,建设智慧城市。提出深化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加强智慧化精细化治理等2项重点任务。 第八部分为政策举措。提出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建立房屋安全三项制度5方面政策举措。 第九部分为组织实施。提出坚持党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各级责任落实和省级协调机制,加强宣传推广和监测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