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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宁德、三明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宁德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党帅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9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党帅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9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周春海、许锋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邹渊的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三、免去周文玲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9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余碧霞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明 永安市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7日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廖世潮、王建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罗鑫锋、温永有、林斌、张浏佳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宁化县 7月27日,宁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周子发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周美华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孙晓英的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雅婷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东香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明溪县 7月27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决定接受孙立勋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变动,决定接受王德礼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黄宁宇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泰宁县 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严生英、廖文盛、邓大钱、廖海林 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4日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严生英、廖文盛、邓大钱、廖海林请求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严生英、廖文盛、邓大钱、廖海林辞去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24日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吕扬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吴毅为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