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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地种树 碳汇来补 ——诏安林业行政执法碳汇试点改革实现“零的突破”
2026-08-10 09: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东南网8月10日讯(福建日报报业集团记者 李妙珠 通讯员 施永胜 沈默琳)

“跑了一个多月,实在找不到一块能种树的地。”日前,在漳州市诏安县一处种植桉树的山场上,滥伐林木当事人林某指着采伐迹地叹了口气。

几个月前,他因无证砍伐840株林木,被县林业局处以“责令补种3倍树木”的行政处罚。然而,在原地补种树木的基础上,剩余需异地补种的树木却无合适地块可以种植。

面对执行难难题,执法人员引导对方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替代履行异地补种义务。

近日,林某与另一起案件当事人先后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认购林业碳汇产品,两笔共计166.4346吨,费用全额缴纳。

这标志着诏安县林业行政执法碳汇试点改革实现“零的突破”。

“过去罚款交了,判决有了,山还是秃的。现在我们把‘碳损失’也纳入考量,让破坏者真正变成修复者。”县林业局局长郭洪说。

据介绍,今年3月,诏安被确定为全省行政执法碳汇试点后,迅速出台《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碳汇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搭建起“行政处罚+碳汇代偿+生态修复”的执法闭环。

机制核心在于“碳汇损失测算”。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许剑斌介绍道:“类似于财产损失评估,不仅要算木材本身的价值,还要量化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等生态功能的损失。”

据悉,执法人员将依据造林技术标准,先测算违法地块可栽植数量,核定无法原地补种所需的异地补植株数;若当事人确实无地可种,即启动碳汇核算,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单株林木补种成本,核算应缴费用。

该案补种义务中,原地补种已执行,剩余部分转化为碳汇认购。

“这笔钱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碳汇项目,让生态修复责任落到实处。”林业执法人员许毅松介绍。

以往涉林案件责令补种树木往往面临着管护成本高、成活率低等问题,导致执行率不高。诏安引入碳汇代偿,将生态修复从种树延伸至“购碳”,有效弥补了传统模式的短板。试点以来,县林业局已搭建碳汇本底数据库,与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建立常态化协作,并依托“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完善涉碳汇案件鉴定评估、损失赔偿等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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