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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福州、宁德 发布公租房新政 一起来看—— 福州 日前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公告 调整福州市中心四城区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收入条件等事项 并扩大优先配租范围 收入门槛放宽 更多家庭可申请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此次将公租房申请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3435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3435元”。与2025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0758元”的标准相比,申请门槛进一步放宽,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有望纳入保障范围。 据悉,符合收入条件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两类家庭可提出申请:一是主申请人具有四城区居民户籍,在四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是主申请人虽非四城区户籍,但在四城区稳定就业且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取得四城区居住证(马尾区、长乐区户籍可视同居住证),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四城区无自有住房。 此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优先配租范围。根据福州市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对象,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优先保障范围。 有这些情形不能申请公租房保障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00ML以上(含)或涡轮增压车型排量2.0T(即2000ML)以上(含);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集中对四城区四群体实行实物配租 目前,福州市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集中对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群体实行实物配租: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以及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对象。其他保障对象实行租赁补贴。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切勿同时提出申请 符合福州市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且居住在四城区的家庭(含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四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受理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宁德 日前 《宁德市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保障对象 01城镇低保家庭 保障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 核心条件:持有本地户籍,无自有住房,且无机动车辆等大额资产。 02城镇低收入家庭 保障对象:户籍满 1 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55% 的家庭。 核心条件:家庭收入低、资产总额少,且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0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保障对象:户籍满 1 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 倍的家庭。 核心条件:家庭资产低于 36 万元,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4新就业无房职工 保障对象:毕业 5 年内,在宁德市区有稳定工作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核心条件: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满 1 年以上;家庭资产低于36万,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5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对象:在宁德市区连续工作 3 年以上,非本地户籍的务工人员。 核心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 3 年,或缴纳住房公积金满 3 年及以上;家庭资产低于36万,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6在宁就业创业台胞 保障对象:在宁德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台湾同胞。 核心条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市注册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 优先对象与申请方式 九类优先保障对象,体现社会公平与关怀 1.省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表彰及特殊贡献奖获得者 2.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3.转业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直系亲属 5.经认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6.连续工龄满 5 年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 7.边远乡村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医疗卫生人员与教师 8.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9.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线上办理:通过 “公租房” APP、“闽政通” APP 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即可申请。足不出户提交材料,实时查询审核进度,享受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的便利。 线下办理:前往社区服务中心便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指导与协助填报。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办理、材料预审等暖心服务,确保申请无忧。 配租与轮候 配租原则:实行 “随时申请、定期审核、及时配租” 模式,结合房源腾退情况动态组织。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九类群体给予优先配租保障。 审核通过后以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轮候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轮候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 合同管理:统一使用省级示范合同文本,单次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合同期满前 3 个月,运营单位将通知承租对象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续租手续。 调换与互换 01适用情形
02申请条件
03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向房源属地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审核 + 7 天公示 3.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签订新租赁合同 4.腾退移交:重新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房屋腾退 租金与收缴 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的70%,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严格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租金全额缴入国库,确保专款专用。 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可申请租金减免优惠,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住房负担。 全面推进租金 “网上办、掌上办”,支持直缴或汇缴,打通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 使用管理与退出 引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实现 “技防 + 人防” 双重监管,筑牢公租房管理防线。
主要创新点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福州晚报、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