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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地发布公租房新政
2026-09-11 15:48 来源:新福建 责任编辑:李雅兰

近日

福州、宁德

发布公租房新政

一起来看——

福州

日前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公告

调整福州市中心四城区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收入条件等事项

并扩大优先配租范围

收入门槛放宽 更多家庭可申请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此次将公租房申请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3435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3435元”。与2025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0758元”的标准相比,申请门槛进一步放宽,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有望纳入保障范围。

据悉,符合收入条件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两类家庭可提出申请:一是主申请人具有四城区居民户籍,在四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是主申请人虽非四城区户籍,但在四城区稳定就业且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取得四城区居住证(马尾区、长乐区户籍可视同居住证),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四城区无自有住房。

此次调整的一大亮点是扩大优先配租范围。根据福州市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对象,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优先保障范围。

有这些情形不能申请公租房保障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00ML以上(含)或涡轮增压车型排量2.0T(即2000ML)以上(含);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集中对四城区四群体实行实物配租

目前,福州市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集中对四城区户籍的以下几类群体实行实物配租: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二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以及现役军人父母养老服务对象。其他保障对象实行租赁补贴。

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切勿同时提出申请

符合福州市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且居住在四城区的家庭(含台港澳同胞),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四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受理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申请渠道,切勿在线上和线下同时提出申请。

宁德

日前

《宁德市公共租赁住房

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保障对象

01城镇低保家庭

保障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

核心条件:持有本地户籍,无自有住房,且无机动车辆等大额资产。

02城镇低收入家庭

保障对象:户籍满 1 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55% 的家庭。

核心条件:家庭收入低、资产总额少,且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

03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保障对象:户籍满 1 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2 倍的家庭。

核心条件:家庭资产低于 36 万元,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4新就业无房职工

保障对象:毕业 5 年内,在宁德市区有稳定工作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核心条件: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满 1 年以上;家庭资产低于36万,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5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对象:在宁德市区连续工作 3 年以上,非本地户籍的务工人员。

核心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 3 年,或缴纳住房公积金满 3 年及以上;家庭资产低于36万,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

06在宁就业创业台胞

保障对象:在宁德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台湾同胞。

核心条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市注册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

优先对象与申请方式

九类优先保障对象,体现社会公平与关怀

1.省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表彰及特殊贡献奖获得者

2.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3.转业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直系亲属

5.经认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6.连续工龄满 5 年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

7.边远乡村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医疗卫生人员与教师

8.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9.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线上办理:通过 “公租房” APP、“闽政通” APP 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即可申请。足不出户提交材料,实时查询审核进度,享受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的便利。

线下办理:前往社区服务中心便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指导与协助填报。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办理、材料预审等暖心服务,确保申请无忧。

配租与轮候

配租原则:实行 “随时申请、定期审核、及时配租” 模式,结合房源腾退情况动态组织。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九类群体给予优先配租保障。 审核通过后以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轮候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轮候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

合同管理:统一使用省级示范合同文本,单次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合同期满前 3 个月,运营单位将通知承租对象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续租手续。

调换与互换

01适用情形

  • 家庭人口变动:因生育多孩需增加居住面积,或因离异、共居人离世需调减面积。

  • 生活便利需求:因就业通勤、医疗就诊、子女就学等原因,需就近居住保障。

02申请条件

  • 无欠缴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 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

  • 无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记录

  • 原租赁合同剩余期限需大于 6 个月

03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向房源属地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审核公示:5 个工作日审核 + 7 天公示

3.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签订新租赁合同

4.腾退移交:重新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房屋腾退

租金与收缴

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的70%,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严格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租金全额缴入国库,确保专款专用。

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可申请租金减免优惠,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体住房负担。

全面推进租金 “网上办、掌上办”,支持直缴或汇缴,打通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

使用管理与退出

引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实现 “技防 + 人防” 双重监管,筑牢公租房管理防线。

  1. 日常管理规范:明确所有权人及运营单位的维护职责,严禁改变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与用途,保障房源公共属性。

  2. 智能科技赋能:推广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结合线上巡查打卡制度,动态掌握租住动态,有效防范转租转借。

  3. 违规行为处置:严禁闲置、转租、转借及擅自装修改造。对违规行为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房源公平分配。

主要创新点

  1. 保障范围更广:首次将在宁德就业创业台胞纳入保障体系,体现 “同等对待”;首次将在宁缴交一定年限公积金的申请对象,纳入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范畴,扩大政策受益覆盖面。

  2. 优先对象更细:明确九类优先保障对象,重点新增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直系遗属等群体,体现社会公平与政策温情。

  3. 申请方式更便捷:推行 “线上 + 线下” 融合办理,群众可通过手机 APP、政务服务网或社区窗口多渠道申请,实现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 调换互换更灵活:建立调换互换机制,可因家庭人口变化、就业就医居住需求等合理需求,申请调换房屋,适配家庭动态居住需求。

  5. 监管手段更智能:推广人脸识别门禁智能系统,以 “技防” 替代传统、精细化长效监管,提升公租房管理效率与安全性,实现智能化、精细化智慧监管。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福州晚报、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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