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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
2026-10-01 08:0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2026年9月23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创”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两创”融合的重大意义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准确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到2035年,具有福建特色的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综合创新实力跻身全国第一梯队。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为基础,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这个关键,畅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途径,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创新体系与体现福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互融共促新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福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强化产业需求和应用导向,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围绕打造“555X”产业集群,梳理产业链关键环节与技术短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制造业企业全流程数智化改造,促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等方向技术突破,强化数智化转型支撑,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强核心种源、关键技术、现代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协同攻关,推进农业创新发展。强化战略性前瞻性技术攻关,推进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聚焦国家所需、福建所能、企业所盼,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接续联动、梯次衔接,支撑产业创新的高能级平台体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推动我省优势科研力量融入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福建布局。完善省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和统筹管理,提能升级现有各类创新平台,引导创新平台针对产业需求优化功能定位、架构体系、运行模式。支持在高校集聚区、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地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加快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验证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完善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机制,推动项目、平台、数据、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显著提高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比例。支持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的创新联合体,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促进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断壮大创新主体矩阵。

五、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鼓励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采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先使用后付费等多元模式,加快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发挥民营经济活跃、市场机制灵活的优势,健全研用一体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支持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全面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及单列管理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赋予科技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理人,建好用好线上线下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成果供需端高效对接,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成果在福建转化。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促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

六、加强创新链产业链无缝衔接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推动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同向配置。加强科技、产业、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协同,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作为科技创新一致性审查重要内容。改革科技任务组织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遴选和实施机制、“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项目验收机制等。

七、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构建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创新、创新赋能产业的正向循环。推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协同提质,加快高校“双一流”和优势学科建设,建立以战略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要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共引共育、成果共创共享,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畅通高校院所与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柔性引才、灵活用才。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多元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探索实行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

八、推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至2.7%以上。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支持机制,统筹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引导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激励。更好发挥高校院所科技创新投入重要载体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向创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产品,努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九、营造“两创”融合的良好生态

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科技法治、科技伦理、科研诚信、科技安全、公平竞争等领域治理效能。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打造全要素互通的闽台科技创新融合生态,支持更多台湾科技人才来闽就业创业。强化创新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强化“两创”融合的组织保障

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创新驱动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高质效做好各项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摆在重要位置,健全法规制度,推动法律实施,为“两创”融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支持,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创新协同,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职责,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领导下,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